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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广州水价听证:“别把听证会变成打钩会”(3)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3月01日 09:0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不好说”派:6票

  金融专家:还缺一份利润表

  24名听证代表中,有6人没有明确表态选择哪个方案。其中,来自广东商学院的专家学者代表宋建军开门见山就说:“我是以财务专家身份来参加听证的,但是对于自来水公司的利润核算还有不少问题,所以不好对方案作出评价。”

  “供水成本的核算是符合规范的,但利润核算还存在问题。”作为金融学专业的老师,宋建军一开口便提出了尖锐意见:经对水公司和物价局的报告进行核定,并与中山大学的老师讨论过,认为对供水成本的财务核算的程序和算法是合法合规的,物价局也对很多项进行了严格甚至苛刻的核减,但对于利润的核算连我都看不懂。其次,关于西江引水的17.3亿的财政支出,若按照总的水量和30年折旧,在水价中只占0.0485元,即每吨水价政府支出的还不到5分钱,而再按照自来水公司的纳税来计算,结果是每吨水为0.049元,也就是说广州市政府通过税收又收回了这17亿多元,等于市政府根本没出钱。宋建军进而指出:“仅有成本核算的表还是不够的,还缺少一份调价后的利润表。”

  另外还有市人大推荐的代表刘莲香、市消委会推荐的代表衣建明、以及居民用户代表刘建忠等三位听证代表也没有明确倾向于哪个方案,他们只是就水价调整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

  调整后水价居19个大城市中游水平

  ■部门回应

  对于代表们提出的热点问题,市物价局价格处相关负责人作了现场回应

  1

  阶梯式计量水价的级差是如何制定的?

  答: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可根据条件先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阶梯式计量水价可分为三级,级差为1∶1.5∶2。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的第一级水量基数,根据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原则制定;第二级水量基数,根据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原则制定;第三级水量基数,根据按市场价格满足特殊需要的原则制定。具体各级水量基数由所在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2

  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优惠用水量为何是每人每月7立方米?

  答: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低收入居民消费性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低收入困难家庭“免缴由市自来水公司随水费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市自来水公司收取的居民用水费用,每人每月平均用水量在7立方米以下(含7立方米)的,按每立方米0.70元计收,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计收”。因此,本次水价调整方案按照上述规定,明确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优惠用水量为每人每月7立方米以下(含7立方米)。按0.7元/立方米收费,与1996年低收入困难家庭用户执行的自来水价格水平持平。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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