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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中国燃气收购价已反映公允价值

2012年03月27日 09:42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对于中石化携手新奥能源(02688.HK)收购中国燃气(00384.HK)一事,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在26日举行的中国石化2011年度业绩新闻发布会上表态,中石化不是为了收购而收购,不可能支付高于市场价格的价格,“目前价格已经反映了市场的公允价值”。

  对于收购后解雇员工的传闻,傅成玉称,中石化收购资产从来不以解雇为条件,反而会充分利用管理层的经验来为股东增加价值。此次收购引起中国燃气股东的不满,可能是因为中国燃气的员工不了解收购情况所致。

  去年12月13日,中国燃气与新奥能源联合公告,中国石化将携手新奥能源联合出资167亿港元,以每股3.5港元的价格收购中国燃气已发行所有股份。其中中国石化支付要约对价的45%,新奥能源支付55%。

  但中国燃气董事会认为该项收购未能反映公司的基本价值。此后,中国燃气现有股东开始不断增持公司股份。中国燃气近4000名员工也联合发函反对此项收购提议。

  目前,该收购已二度延期。新奥能源原定于今年2月28日向股东寄发通知函,召开股东会通过收购中国燃气的计划。但公司2月底宣布,将寄发通函的截止日期延迟至3月31日。

  3月19日,中石化和新奥能源又公告称,已接获商务部通知,商务部已于3月2日正式受理双方联合提交的反垄断审查申请,目前反垄断审查正在进行中。若在5月15日仍未能获得商务部批准,双方可能会进一步延期收购要约的截止日。

   □本报记者 汪珺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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