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煤田灭火遭遇滥采乱掘“拦路虎”(3)
参与互动(0)火区治理后死灰复燃缘由
“新疆煤田灭火技术水平在全世界都处在领先地位,人员队伍能力也很过硬,完全可以完成新疆目前任何一座煤田火区灭火任务。”蔡忠勇自信地说。但是,对于这些年一些地方出现的滥采乱掘现象,却让蔡忠勇等新疆煤田灭火人只能无奈地叹息。而这种滥采乱掘现象,正是煤田火区规模迅速扩大、新火区不断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自治区政协2011年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近些年来,一些单位或个人,在国家或自治区已经验收通过的煤田火区里擅自揭开灭火覆土层,滥采乱掘,结果造成了一些已治理的火区又发生了不同程度的煤火复燃现象,灭火成果保护令人担忧。仅1998年至2008年的十年间,新疆新增22处煤田火区,面积137万平方米,每年燃烧损失煤炭资源约1000万吨。乌鲁木齐松树头煤田火区是自治区启动治理的第一批一般火区之一,火区面积24.47万平方米。经过治理,原火区高温、烟雾等征兆消失,火区温度也由灭火前的660摄氏度下降至70摄氏度以下,并呈稳定下降趋势,煤区大火已经全部熄火。但此后不久,就有单位在利益的驱动下,擅自揭开灭火覆土层“火中取栗”,滥采乱掘,致使火区局部复燃。类似现象目前在全疆较为普遍,尽管自治区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收效甚微,这已成为新疆煤田灭火工作中遇到的一大顽疾。
记者从新疆煤田灭火工程局了解到,按照煤田灭火规范,只要煤田火区温度达到70摄氏度以下且呈持续下降趋势,就属于熄灭范畴。刚熄灭的火区禁止开采,因为覆盖层一旦被揭开,使得煤层与空气接触,很快就会复燃。为了保护灭火成果,自治区先后制定了多项措施,但由于新疆煤田火灾区域分布广泛,加之现行管理模式缺乏一个责、权、利明确的履行职责主体,因而也就不能达到有效的监管目的。
尽管已治理了大小煤田火区40余处,但新疆煤田火区规模依然在不断扩大,新火区也在不断产生。调查显示,1998年至2008年的10年间,全区火区数量每年增加2至3处,燃烧面积以每年34.27万平方米的速度扩张,造成了新疆目前仍然有煤田火区42处,总面积近900万平方米。“看着作业区煤田大火在日复一日地燃烧,而新的火区又出现,我们心里着急得火烧火燎啊,感觉就像是在和时间赛跑。”蔡忠勇说。
根治煤田火灾出路在哪里
为加快煤田火区治理进度,保护珍贵的煤炭资源,2005年,新疆将扑灭全部煤田火灾的最后期限,由原来规划的2020年提前到2015年,并且从当年起,每年拨款1500万元,用于一般火区的治理。
但目前,新疆煤田灭火依然存在着很大难题。一方面,煤田火区规模依然在不断扩大,另一方面,煤田灭火资金严重短缺。根据过去的相关规划,新疆重点火区的治理资金由国家财政拨付85%,自治区承担15%的配套资金,以及一般火区的全部治理费用。
由于目前相当一部分一般火区的燃烧深度、范围和等级强度都在不断加剧,治理难度也在加大。2006年新疆全区煤田火区普查时,托克逊乌尊布拉克煤田火区面积只有6万平方米。而到了2011年,火区面积扩大到86万平方米,燃烧深度已达50多米,每年损失煤炭资源45万吨,火灾还严重威胁着周围地下30亿吨的煤炭资源。在当前火区规模不断扩大、新火区不断产生的严峻形势下,资金短缺成为彻底根治新疆煤田火灾所面临的巨大瓶颈。
在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协委员张作祖建议,自治区应加紧建立煤田火区动态监测和防治技术中心,利用火区无线监测技术,卫星遥感、航空拍摄等先进监测手段,对全疆在燃火区、易燃区和关停废弃的矿井进行详细探测和监控,随时掌握全区煤田火区情况。同时,他建议自治区及早出台《新疆煤田火区管理办法》,明确煤田灭火成果保护的主体和其行为的法律依据。 本报记者潘从武 本报通讯员盖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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