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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江西阶梯电价政策:夜间用电全算优惠价

2012年05月30日 10:45 来源:中国江西网 参与互动(0)

   29日,家住南昌红谷滩洪城时代广场的彭先生得知我省将实施阶梯电价后有点困惑:“我们小区现在还不是一户一表,而听证方案主要针对的是一户一表居民。像我们这样的小区以后该怎么计费?”

  的确,自《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出台后,不少读者对一些细节有疑问,如“若夏季用电高峰超过了最高一档,是不是全部用电都要按提高3毛钱的标准来计费”、“智能电表能区别晚上十点以后的用电量吗”等。为此,本报记者请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了细致解答。

  1、《江西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方案》提出,将户均居民用电量分为三档:

  第一档 150千瓦时及以内 0.6元/千瓦时

  第二档 15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 0.65元/千瓦时

  第三档 281千瓦时以上 0.9元/千瓦时

  2、若申请分时电表夜间用电0.48元/度

  根据听证方案,城乡“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在实行阶梯电价基础上,可同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而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由居民自行选择,逐步分片组织实施。

  分时电表需居民申请

  目前,居民生活用电划分为两个时段,高峰时段为8:00~22:00,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3分;低谷时段为22:00~次日8:00,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下调0.12元。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其峰谷分时计量表由电网企业免费安装。对此,家住南昌红谷滩的袁先生有疑问了:“这个表怎么能分清楚我是几点钟用的电?”

  省电力公司有关人士解释,具体的实施方案目前未定,但居民申请安装分时电表后,电表会自动识别。

  据了解,分时电表俗称“黑白”表,我国上海等城市已在尝试使用。上海市的分时电表用户在22:00~次日6:00用电,每千瓦时电费为0.3元,比白天用电便宜0.31元。

  夜间用电全算优惠价

  江西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是鼓励居民能够错峰用电的,“因为晚上10点到次日8点的用电量全部按照优惠价格计算。”

  记者了解到,其实近两年来南昌市改造安装的智能电表已经具备分时计费功能,但有市民反映“分时电表走时偏快”。对此,该市权威计量部门最近对15073只电表进行了抽查,其中基本误差、潜动等涉及居民利益的检定项目合格率为100%。

  此外,还有市民感觉智能电表并没有很“实惠”。专家分析,产生这种疑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电表的一般运行规律是越走越慢,因此供电部门按国家计量法规规定,每五年要为居民调换新表,改装新的分时电表后,居民一对比,会感觉新表计量略快些。其次,由于空调、电视机、音响等许多家电的遥控器关闭后仍处于待机备用状态,并未切断电源,此时仍会耗电,过去安装的少数即将淘汰的老式机械电表不一定能对这部分低耗电准确计量,而分时电表采用电子脉冲新技术计数,对这些耗电量也能准确计量。另外,还有一些居民对安装分时电表后减少电费支出的期望较高,但又未合理用电,如有些大容量家电没有调整到22时以后使用,或者家庭本身夜间用电量不高,从而未达到预期效果。

  超过280度并非都算0.9元/度

  家住南昌市东方桃苑小区的郭小姐告诉记者,她的三口之家平时每月电费200多块,但夏季等高峰时间就要300多块了。大致估算的话,她家低峰时用电330度左右,高峰时大概500度,“最高的一个月达到了600度,当时就吓到我了。从那个月开始,我家就很少用电磁炉了,电热水器每天也都及时关掉。”

  李小姐目前是两口之家,做饭用管道煤气,家中用电量最大的是空调、电视,但她表示平时很注意节约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暂时觉得压力不大,但她也有自己的看法:“如果按照目前‘一户一表’的方法执行阶梯电价,没法区别一户到底住了几口人,大家庭和单身的家庭用电量显然不一样,人口多的家庭在阶梯电价中会处于‘吃亏’的局面。”

  以一个家庭当月用电300度为例,150度电以0.6元计费共90元,151度到280度之间的130度电以0.65元计费共84.5元,而281度到300度之间的20度电以0.9元计费共18元,累计电费为192.5元,若按照目前价格计算则为180元。如此看来,实施阶梯电价后,用电量偏大的家庭,电费负担将有所增加。

  非“一户一表”暂调为0.62元/度

  根据听证方案,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但用电价格由现行每千瓦时0.6元调整为0.62元。使用预付费电能表的居民用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可按购电量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供电企业抄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

  目前,南昌市仍有些居民为非“一户一表”用户,部分小区属于“专变电”,也就是由开发商搞的供电设施,产权归开发商,与供电公司无关。尽管该市要求所有新开发建设的小区配备公变电,并将“一户一表”作为硬件配套写入合同,但仍不乏“专变电”的商品房。

  对此,省电力公司有关人士解释,如果还没有实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小区,居民可以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向所辖电力部门申请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改造完成后,再按照阶梯电价方案计费。信息日报 记者 左阳天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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