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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推行未有明确时间点 走完程序就可执行

2012年06月01日 10:0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本报中新社等综合消息 6月起,我国将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有媒体报道称原定于6月1日开始试行的阶梯电价可能推迟,而各地目前也并未就阶梯电价的实施明确具体时间,有省份还在等待发改委的批复,因此,各地对于阶梯电价的具体实施时间可能并不统一,而是在6月份陆续推出。

  针对阶梯电价可能推迟的消息,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阶梯电价并未推迟执行,这其实是个误读。

  “各省阶梯电价履行听证之后,有一个决策程序,走完程序就可以执行。不存在推不推迟的问题,只不过各地决策的周期有快有慢。”上述人士说。

  此前国家发改委要求,今年上半年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并未明确提出6月1日这个时间点。

  从各地已经公布的阶梯电价听证方案了解到,各地第一档方案电量基本按覆盖当地80%的居民来划定,由于各地经济及城市化发展差异,各省市差别较大。发达地区首档电量标准普遍较高,而不发达地区首档电量则较低。其中,上海第一档电量设置最高,为每月260度;山西、安徽、云南、宁夏、内蒙古最低,仅为每月120度。而这也意味着城市化水平较高地区的城市居民将比城市化水平较低地区的居民每月将多享受一倍的“平价电”。

  而在一些地区发展差异较大的省份,富裕的省市则将因此可能少享受一些“平价电”。有电网业内人士透露:“80%是绝对数,即全省的80%,但算到广深等经济发达城市头上,可能确实达不到这个比例。这意味着,在这些地区,有不止20%的居民用电要涨价。”

  从目前来看,虽然全国各省市纷纷举行了阶梯电价听证会,但是有不少省市听证会举行时间已经逼近5月中下旬了,比如湖南省是5月22日,黑龙江是5月25日,如果加上听证会后方案讨论等过程,6月底前推出相关方案恐怕难度较大。

  分析人士认为,推行阶梯电价的阻力在于各地民众对当地的阶梯电价方案存有争议,以及市场对于国家电网“一边享受垄断带来的高利润高福利,一边以电价太低为名要求涨价”的做法难以接受。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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