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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扔垃圾取证成难题 宁波城管尝试“有奖举报”

2012年06月18日 10:11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开着车,随手就往车窗外扔张纸巾;店门口,一塑料袋垃圾就顺手放在了门口……这样的小“习惯”,可能并不少见。但你是否知道,这种行为,既不文明还违法。

  比如,店铺乱扔垃圾,经取证查实后,按规定可以罚款2000元。5月份至今,光海曙区江厦街道执法中队,就处罚了8起店铺乱扔垃圾的违法行为,最高的被罚了1500元。

  不过,取证难,这让执法人员很头疼。

  市城管局市容环卫处联合海曙区城管局,开始尝试“有奖举报”。今日起至本周日,市民看到海曙区城市道路两侧店面,在乱扔大件垃圾时,可以先拍下现场照片并举报,市民有可能获得200元物质奖励。

  5月至今,8起乱扔垃圾案被处罚

  今年5月份至今,海曙区江厦街道执法中队已处罚了8起与乱扔垃圾相关的违法行为,分别是店铺乱扔经营性垃圾、乱堆放建筑垃圾等。最高的,被罚了1500元。

  记者从城市管理部门了解到,乱扔垃圾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的规定,也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相关规定。

  可以怎么罚?据《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营业垃圾、装修垃圾、粪便等,不得任意倾倒。违反规定,责令限期清除,并可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取证难,城管部门尝试“有奖举报”

  虽然有条例制约,但举证难,让执法人员很头疼。江厦街道执法中队毛队长说,有些店铺乱扔垃圾的时间很短,而有时候一堆垃圾由多个店主一起扔。

  “如果市民可以提供有效证据,并且配合旁证,我们就可以进行有效管理了。”毛队长说。

  江厦街道的想法,与市容环卫处不谋而合。

  昨天,市城管局市容环卫处联合海曙城管局发布消息,要开展专项整治,并发起有奖举证活动。

  准备先利用一周时间,在江厦街道进行试点。具体做法是,6月18日至6月24日一周内,市民若发现海曙区城市道路两侧店面,有乱扔大件垃圾行为的,可以先拍下当事人乱丢垃圾的照片,并拨打举报电(87103110)等待执法人员到场。随后,将照片提供给执法人员。举报人要配合指认违法店铺,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制作旁证笔录。

  市民举报可获200元物质奖励

  “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要引起店主对门前道路卫生的重视,改掉乱扔垃圾的行为。同时发动更多市民共同参与,打造全国清爽城市。”宁波市市容环卫处副处长朱斌说,5月24日,宁波市市中心城区道路清爽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起“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不少参加活动的市民就建议,对乱扔垃圾行为进行处罚。

  而且从实际执法情况看,确实有效果。江厦街道执法中队毛队长说,经过前期的执法教育,再回访时,这些店铺基本改掉了乱扔垃圾的习惯。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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