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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阶梯电价第二档电量“看齐”北上广

2012年06月28日 15:4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省物价局5月11日举行的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上的两套方案都没有成为现实。方案一:第一档为190度及以下;第二档为190~300度,每度加价5分;第三档为300度以上,每度加价0.25元。方案二:第一档为220度及以下;第二档220~350度,每度加价8分;第三档为350度以上,每度加价0.30元。“最后出台的方案,适当提高了分档电量的标准,降低了加价的幅度,这是最大限度惠及民生的一个方案。”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

  该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国除西藏和新疆以外的29个省(区、市)要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在目前已经公布方案的14个省市中,我省第一档电量210度居于第六位,仅次于广东(夏季260度,非夏季200度)、上海(260度)、北京(240度)、浙江(230度)、江苏(230度)。“我省人均GDP在全国排第十位,我们第一档电量标准已经远远超出人均GDP的排名。而我们的第二档电量标准则站在了全国最高标准上,与北京、上海、广东看齐。”

  记者了解到,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第二档电量均为400度,广东夏季标准为600度,非夏季标准为400度。 本报记者 刘红杰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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