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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实行阶梯水价 一总表的城中村执行一级水价

2012年07月20日 09:4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阶梯水价如何具体实施?广州市物价局前日发布了《广州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对一些焦点问题作出初步界定,如规定用水人口超过4人,用水户应到自来水公司办理用水人口申报;超基本水价加收款项,专项用于水厂及供水管网改造、抢险;住宅小区用户共用用水设施公共用水量、分摊水量不计入居民用户阶梯水价用水量等。对此,市民、物管公司各方均有不少质疑,亟盼进一步细化操作办法。

  解读

  用得越多水价越高

  根据《办法》,阶梯水价共分三级,级差分别为1∶1.5∶2。基本标准为用水人口为4人及以下的,每户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含26立方米)以下的部分为第一级水量,按基本水价收取水费;用水量27立方米(含27立方米)至34立方米(含34立方米)的部分为第二级水量,按基本水价的1.5倍收取;用水量超过34立方米(不含34立方米)的部分为第三级水量,按基本水价的2倍收取。

  依据广州市物价局5月17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自来水价格相关问题的批复》,第一级水价为1.98元/立方米,第二级水价为2.97元/立方米,第三级水价为3.96元/立方米。

  此外,抄表周期居民生活用水量超过26立方米但未达到27立方米时,按26立方米计算;26立方米至27立方米之间的小数位水量将计入下一抄表周期。

  根据《办法》,每月抄表天数以30.5天为基准,因抄表周期安排少于或多于30.5天的,按实际抄表天数调整水量级数后计算阶梯水费;住宅小区用户共用用水设施公共用水量、公共用水分摊水量不计入居民用户阶梯水价的用水量中。暂未实现“抄表到户”条件的居民生活用水,执行第一级水价。

  超4人不申报会吃亏

  如果用水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咋办?《办法》规定,每增加一人,第一级水量上限增加6立方米,第二级水量上限增加6立方米。例如某户用水人口为5人,那么第一级用水量则为32立方米(含32立方米),第二级用水量范围则为33—40立方米(含40立方米)。

  为做好用水户用水人口的核算,《办法》明确要求用户要自行申报用水人口。依据其规定,用水人口在4人及以下的,不需要办理用水人口申报。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用水户应到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办理用水人口申报手续,办理用水人口申报手续后下一个抄表日期起以申报用水人口数计量阶梯水费。

  而未办理用水人口申报手续的,按用水户用水人口为4人及4人以下的标准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这意味着,如用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但未申报,将自行承担高水价。

  以某户用水人口为5人为例,因未如实申报,第一级用水量仍为26立方米(含26立方米),而不是32立方米(含32立方米),用27—34立方米之间的水价为2.97元/立方米,超过34立方米则为3.96元/立方米;如该户如实申报,用32立方米(含32立方米)以下为1.98元/立方米,用33—40立方米之间为2.97元/立方米。

  焦点

  依据《关于调整我市自来水价格相关问题的批复》,第一级水价已于5月21日正式实施,第二、第三级阶梯水价在新的水价收费标准执行6个月后再正式实施,其具体实施办法由广州市物价局与市水务局另行制定。《办法》终于揭开面纱,但由于涉及面广,业主、租户、物管公司等利益相关方对其均有不少质疑。

  用户多报用水人口咋办?

  《办法》明确规定,居民用户应当如实申报用水人口。如申报不属实,居民用户应承担相应责任;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应当对已办理水量基数调整手续的居民用户进行抽查,发现有居民用户申报用水人口不属实的,应当重新核定该用户的水量基数。对此,《办法》还列出了申报用水人口需提交的材料,如户口簿、居住证明等。

  “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如果一家人本来只有4个人,但是他可以报5个人,比如说有保姆、亲戚居住,并提交派出所或街道或居委等盖章证明。如果他申报成功的话,那他将增大每一级的用水量。如果他用到35吨,按4人标准应该收3.96元/立方米,但这个数处于5人的第二级用水量内,他只需付2.97元/立方米。”在一家物管企业供职的杨先生说。

  杨先生认为,虽然《办法》规定自来水公司对已办理水量基数调整手续的居民用户进行抽查,以此发现申报人口是否属实,但实际操作难度不小。“你究竟怎么去认定这里住了4个人还是5个人,你又不是公安机关,住户不配合调查或者刻意隐瞒怎么办?”杨先生表示,《办法》应对“申报不属实”作出明确界定,并考虑明确处罚细则。

  城中村何时实现阶梯水价?

  《办法》规定,暂未实现“抄表到户”条件的居民生活用水,执行第一级水价。这意味着,水价会继续对只有一个总表的城中村实施优惠政策。

  昨日下午,南方日报记者随机走访了几处城中村,记者以租房为名,先后打听到小新塘沐陂村水费为5元/立方米,西约新村水费为5元/立方米,东平村水费为5.5元/立方米。“我们看了报纸,知道搞阶梯水价最高才收3.96元/立方米,但房东说管网是村里投资建的,收费由村里说了算,我们根本享受不到优惠。”居住在东平村的小林说。

  长期关注城中村居民用水问题的省党代表尹勉才告诉记者,据他调查,有的城中村最高都收到了10元。“城中村管网有一些破损,总表和分表总数之间客观有一些差距,适当多收一点可以理解,但的确有房东趁机哄抬价格,赚取差价。”尹勉才认为,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自来水公司必须加大管网改造力度,尽快实施“一户一表”。

  “《办法》提出阶梯式计量水费超过基本水价加收部分纳入专户管理,专项用于水厂及供水管网改造、抢险,我看这个进度、支出要公开,要有一个时间表,不能老拖。”尹勉才说。  (记者/黄伟)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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