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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示130个高风险单位 确保大伙房水库安全

2012年08月02日 11:16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辽宁省环保厅日前分别在抚顺日报和本溪日报发布通告,对两市在大伙房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汇水区内的130个高环境风险企事业单位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确保从大伙房水库输水的7个城市2300万人的饮水安全。

  据了解,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我国最大的湖库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涵盖大伙房水库、桓仁水库及其汇水区,涉及抚顺市的东洲区、抚顺县、清原县、新宾县和本溪市的桓仁县,流域面积达8500余平方公里。

  通过省、市、县(区)三级环保部门半年来的工作,共排查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涉危险化学品等高环境风险企事业单位(项目)130个(其中,抚顺市有110个,本溪市有20个)。辽宁省环保厅已将其中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事业单位(项目)的违法事实及处理意见函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并责成地方环保部门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对于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环保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管,促进企业自律;对于存在一般环境违法问题的单位,环保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落实整改要求;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处于水源一级保护区的违法项目),环保部门将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取缔、关闭或停产整治。

  据辽宁省环保厅相关领导介绍,群众可以拨打环境监督投诉电话(12369),及时举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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