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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水电油气齐涨价 可否想想海口百姓承受力?

2012年09月12日 14:29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在9月6日举行的“海口市民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上,出现了一幕十分奇怪的景象:参加听证的11名消费者代表中绝大多数理解并支持企业的涨价申请,仅有两名代表对涨价的额度提出疑问。唯一明确喊出“我反对”的是作为政府有关部门代表、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的林秀茹。

  “2012年海口市燃气价格在全国32个大中城市中处于第10位的较高水平,加之今年海口CPI上涨3.5%,如果此时涨价,对居民消费价格的影响程度会很高。”林秀茹认为,现在天然气价格处于频繁变动的时期,而且在水价、电价陆续上调的背景下,气价也涨价,会造成居民生活成本增加,也有悖于其共用性。林秀茹认为,燃气企业是公用行业,因此,民用天然气存在亏损是允许存在的,可以通过工商业管道用气盈利来补偿。同时,林秀茹还建议建立阶梯价格机制,限定额度,超过这个额度另外计费。

  从林秀茹的上述观点可以看出,她应该是位十分负责的代表,也是位十分合格的家庭主妇,因为她真正表达了公众共同的心声,我们在这里要向她致以衷心的敬意,因为有了她可贵的表述,这场被质疑为“听证秀”的听证会才不至于无人关注。

  但遗憾的是,尽管林女士反对管道燃气涨价,但从目前的情形来看,涨价的大局已定,只不过是涨价23.08%(0.6元)还是25%(0.65)的区别而已,因为天生逐利的企业和某些没有任何社会责任感的政府部门早已经就涨价达成了共谋,从出席这次“听证秀”的“演员”们的表演就可以明白这一点,微弱的反对声音尽管经过了媒体的放大,但在某些人眼里,也只不过是这出涨价大戏里的小小插曲罢了。

  对于这样的场景,我们并不陌生,对于即将出台的涨价结果,我们也只能无奈地接受。因为,今年以来多个为涨价而召开的听证会,已经让我们的神经对于“涨价”这个词儿不再那么敏感。

  5月15日召开的海南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同样只给出了两个涨价方案,要么选择A,要么选择B,连反对的权利都没有。这一听证方案曾经触动了不少人的神经,也引发了很多反对的声音。但尽管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提出了诸如“三个档次电量不够用、冬夏季要实施两套方案、低保户免费电量太低、用电少的怎么不补贴”等等意见,最终还是无法改变涨价方案的实行,6月底,有关部门宣布,从7月1日起,海南全省全面试行居民阶梯电价。

  电价涨了,水价自然也要跟上。6月26日,海口市举行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听证会共拿出两套方案。方案一:第一级水价每吨1.92元;第二级水价每吨2.87元;第三级水价每吨3.82元;非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每吨3.22元;特种用水水价每吨9.52元。方案二:第一级水价每吨1.97元;第二级水价每吨2.95元;第三级水价每吨3.92元;非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每吨3.42元;特种用水水价每吨11.00元。尽管最终执行何种方案,目前尚无结果,但涨价肯定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在这次听证会上,也只有一名代表对自来水公司的制水成本提出质疑,“供水企业是管理型的服务企业,管理得好,收益就好,管理不好就要亏损,从损耗水量、损耗率、损耗资金来看,可以肯定这个企业管理不善。”

  让人庆幸的是,水电气涨价,还要走一个听证的程序,但油价的调整,公众连插话的份都没有,说涨就涨说降就降,说不降就不降,而且永远是涨得多,降得少。9月11日,海南省成品油价格再作提高,90号、93号、97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升涨至8.03元、8.71元、9.27元、7.68元。

  在“海口市民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上,有幸福中代表认为,管道燃气涨价后,市民每月增加近10元的开支不是问题,但涨价后燃气公司要在安全管理方面为用户提供更安全、更周到的服务。

  这话未免有些荒谬,在当今通胀的背景下,每个月为管道燃气多掏10元确实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可是当水、电、油、气价格一起上涨,再加上不在价格可控范围内的油盐酱醋米面菜,将让海口百姓无所遁形。谁知道哪一宗“涨价”事件会成为压倒骆驼的的最后一根稻草?再者,这名消费者代表的话外之音是否认为,如果不涨价的话,燃气公司难道就不应该“为用户提供更安全、更周到的服务”?

  国家副主席习近平曾经要求基层干部,要“把老百姓的油盐柴米酱醋茶作为基层的国家大事”。“柴米油盐酱醋茶”,表面上看都是芝麻绿豆小事儿,实际上却极大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因为房子买不起可以不买,车子坐不起可以不坐,这些东西不用绝对不行。

  现在的商品价格,除了很大一部分是由市场定价外,还有一小部分产品仍由政府定价,如天然气、自来水、成品油、电等公共产品,这类商品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其价格的高低涨落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经济负担和生活质量,直接影响着老百姓对物价的感受度和承受力。因此,调整这些公共产品的价格,必须充分考虑对物价总水平的影响,考虑到社会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承受力。

  前一段时期,部分主要由市场定价的食品价格首先上扬,进而拉动了物价的普遍上涨,已经对中低收入群体生活产生了明显的影响,社会呼声甚高。如果此时再上调公共产品价格,无疑将加重中低收入群体生活的负担,进一步放大物价上涨的冲击波,强化通胀预期,不利于当前稳定物价、保障民生的大局,显然不合时宜。

  我们认为,执政为民是人民政府的职责。在眼下各种物品价格普遍上涨格局尚未得到有效控制之时,各级政府有责任通过稳定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有责任在减免有关税费、降低营销成本、加快产品流通等方面有所作为,采取适时果断的有效措施,积极让利于民;那些负责公共产品供应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也有责任通过加强管理、节省成本,缓解和消除因价格上涨所带来的压力,暂缓涨价,不再让人民群众因为眼花缭乱的涨价方案而神经过敏。(宁远)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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