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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中国核能2050年一次能源供给提高到15%(2)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9月12日 15:26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参与互动(0)

  核能仍是重要能源

  “福岛事故极大地动摇了公众对核电安全的信心,各国的核电发展都被蒙上了一层阴影。核安全问题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许多国家‘谈核色变’。”柴国旱说。

  这位两次到达福岛核事故现场的专家表示,尽管如此,世界各核电大国发展核电的态势并没有根本性改变。美国、法国、英国等老牌核电国家表示坚持核能发展立场,并采取措施,全面审视和评估本国核电站安全,尽最大可能保证核能的安全利用。

  在日本福岛核事故一周年之际,世界能源理事会(WEC)于2012年3月9日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一份题为“世界能源展望——福岛事故一年后的核能”的研究报告。在这份报告中,该理事会对世界各国的核能政策与计划在福岛核事故前后的变化情况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其得出的结论是:

  “只有很少几个国家,如德国、瑞士、意大利等国在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之后改变了其在未来的能源结构中继续发展核能的态度;在不断加强对核领域的全球管理方面,几乎没有发生改变,但更加强调了需要采取切实的行动;未来需要开展的一项关键工作是,就核电技术、核安全、费用、效益和风险等相关问题展开公众宣传。”

  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总干事天野之弥在福岛核事故一周年纪念日表示,“由于核工业界、各国监管机构与政府根据从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汲取的经验和教训采取了切实的行动,现在的核电比一年前更安全。”与此同时,世界能源理事会主席皮埃尔·加多内表示,“这份报告的一个明确结论是,核能仍将是未来能源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但前提是核安全性与透明度持续得到加强。”

  报告还强调指出,目前全球约有50个国家正在运行、建设或考虑建设核电机组,而全球在建的60多台机组中,主要分布在中国、俄罗斯、印度和韩国。

  不过,福岛核事故对中国核电的影响是明显的。随着国务院核电“国四条”的出台,提出暂停核准核电新项目,规模庞大的中国核电发展战略也被暂时搁置。

  谈及福岛核事故对中国的影响,冯毅表示,这使得中国快速发展的核电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比如,远期全部总装机规模为400万千瓦,总投资为400亿元,由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清华大学以50%、35%、15%的投资比例共同投资、建设、运营的当前技术最先进的石岛湾核电站,实际上在2011年3月1日就已获核准开工,但10天后的福岛核事故使得这一核电站的建设暂停至今。

  实际上,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中国已经积累了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的设备成套能力,以及设计、建造、运行能力。据冯毅粗略估算,这一次叫停尽管是必须的,从近期和中期全球核电机组面临更新换代的背景下,也一定程度上客观延缓了中国核电走向国际市场的步伐。

  核电强国是战略需要

  在柴国旱眼中,福岛核事故也给中国带来了八大警示:要进一步深刻认识核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基本规律,提升核安全文化素养和水平;要进一步提高核安全标准要求和设施固有安全水平;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响应机制,提升应急响应能力;要进一步增强营运单位自身的管理、技术能力及资源支撑能力;要进一步提升核安全监管部门的独立性、权威性、有效性;要进一步加强核安全技术研发工作,依靠科技创新推动核安全水平持续提高和进步;要进一步加强核安全经验和能力的共享;要进一步强化公共宣传、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还应进一步加强核设施应对各种极端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强严重事故的预防和缓解能力。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和判断,2011年3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应对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对全国核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有关部门组织核安全、地震、海洋等方面专家,用9个多月时间对全国41台运行、在建核电机组,3台待建核电机组,以及所有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等,进行了综合安全检查。

  综合安全检查得出的总体结论是:我国核安全标准全面采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标准,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与国际接轨。民用核设施在选址中对地震、洪水等外部事件进行了充分论证。核电厂在设计、制造、建设、调试和运行等各环节均进行了有效管理,总体质量受控。

  叶奇蓁院士表示,福岛核事故后,新建核电站实行国际上最严格的核安全标准,对新建核电站的评审执行中国核安全法规《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该规定提高了核安全目标的量级,包括堆芯熔化频率和大规模放射性释放频率。

  HAF102延伸纵深防御概念,要求考虑超设计基准事故和严重事故的预防和缓解。同时要求设置双层安全壳,实行放射性物质的双重包容,并且还要求进行确定论的和概率论的事故分析和风险评价,并制定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和严重事故管理导则。而目前运行的核电站都是以二代改进型技术为主,性能总体上优于国际同类机组,其堆芯损伤频率和大量放射性释放频率等关键指标已接近三代核电水平。

  从核电建设的规模看,中国已运行核电机组15台,装机1257万千瓦;在建核电站26台机组,装机2884万千瓦。到2015年底,在建机组均能建成,总装机将超过4000万千瓦。此外,已核准尚未开工的5台机组,装机422万千瓦;计划拟建的共16台机组,总容量1850万千瓦;正在谈判中的项目共2台机组,总容量160万千瓦。

  就在中国启动核电安全大检查的同时,相关的智囊机构也在对中国的核电发展之路进行审慎的审视,并结合中国的现实需要提出了更加明晰的步调和路径。日本核事故后,中国工程院在原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了题为《新形势下我国核电发展的建议》的研究报告。

  报告建议,在2015年核电装机约4000万千瓦规划的基础上,2020年中国核电装机达到6000万7000万千瓦,新建约3000万千瓦。2030年(或2035年)达到2亿千瓦,超过目前美国1亿千瓦的总装机容量;2050年要达到4亿千瓦以上,核能可以达到中国一次能源供给的15%的比重。

  从全球范围来看,目前世界电力供应的13%15%来自核电。世界主要能源消费大国对核能依赖程度则更高,各国核电占本国总电力的比例分别为:法国77%、韩国38%、德国32%、日本30%、美国20%、英国20%、俄罗斯16%。相比而言,中国核电在电力结构中比重小很多,截至2011年3月,中国共有13台投入运行,装机容量仅占全国电力装机总容量的1.8%左右。

  近期,《2020年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核安全规划》获得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核安全规划》明确提出了“全面建设核电强国”的目标,并将核电产业定位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还特别提出了“最先进的技术和最严格的标准”的要求,这标志着中国建设核电强国的征程已经开启。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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