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抱着煤气罐吃火锅,你不怕吗?

2012年11月28日 11:42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工作人员正在检查煤气罐。(李鹏飞 摄)

  穿过隆冬的街道,大大小小的火锅店成为餐饮主角,为市民驱走了冬季的寒冷,但也伴随着安全隐患。

  今天,天桥区排水管理服务中心燃气办与辖区消防、质监、城管等多部门联合,对该区十几家液化气火锅店,以及饭店使用液化气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多数液化气火锅店内暗藏“炸弹”,且多数操作不合规范。

  记者在位于黄屯东路的重庆烂豆花火锅店看到,大厅里布设了二十几张餐桌,每张间隔几乎都不足半米,在餐桌下面有一个红色柜子,液化气罐就藏身其中。专项检查的工作人员介绍,店内液化气罐密度过大。且将液化气罐封在柜子是十分危险,万一液化气泄漏无法排出,反而会造成气体大量聚集,遇火即燃。

  在位于无影山东路的顺莲麻辣烫店内,20多平方米房间里摆了两个液化气罐,“供养”着十几张餐桌上的炉灶。检查人员检查后发现,这两个钢瓶属于“螺丝瓶”,即护罩与瓶体用3颗螺丝固定的液化气瓶,早已禁用。据市质监局天桥分局工作人员介绍,它的危害就在于可能导致钢瓶内气压不稳,存在爆炸等安全隐患。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掺有二甲醚的液化气由于价格便宜,往往会在市场上“横行”。据天桥排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掺用二甲醚非常危险,一些小摊贩或火锅店会因为其价格便宜使用,二甲醚腐蚀胶管,时间久了会造成煤气泄漏。(记者 李小梦 通讯员 吴峰)

【编辑:王珊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