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调控大城市机动车出行量 "黄标车"继续淘汰
2012年12月06日 09:40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环保部5日公布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提出,从“车—油—路”等方面入手,采取探索调控大型城市机动车保有总量或出行量、继续提升新车排放控制水平等综合措施治理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问题。
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表示,针对机动车排放对大气污染严重的问题,今后将大力发展城市公交和轨道交通,探索调控大型城市机动车保有总量或出行量,努力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推行车用燃料升级。抓紧颁布实施第四、第五阶段车用油品标准,争取尽早供应,以改善车用油品升级相对滞后的状况。2013年底前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汽油,2014年底前全面供应国Ⅳ车用柴油。全面落实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执行更严格的环保标准,从新车源头控制污染排放。抓好高排放“黄标车”淘汰工作。
【编辑:王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