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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居民水价拟上调 原阶梯水价水量分档不变

2012年12月06日 11:03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昨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定于本月21日召开中心城区水价调整改革听证会。共有两套水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听证人名单也已确定。

  据了解,按照国家发改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简化水价分类和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要求,本次改革将在简化水价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目前,我市水价分为5类,分别是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行业(如桑拿、洗车等)用水。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格,25吨以下的每吨为1.1元(均不包括每吨0.8元的污水处理费,下同),25至33吨的每吨为1.65元,33吨以上的每吨为2.2元。行政事业单位用水1.50元、工业用水1.65元、经营服务用水2.35元、特种行业用水4.80元。

  据了解,本次改革的方案一,拟将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由每吨1.10元调整到1.52元;方案二则是调整到1.55元。两套方案均将行政事业、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并类为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同价,分别由现行的每吨1.50元、1.65元、2.35元统一调整到2.35元,特种用水价格由现行每吨4.8元调整到9元。

  市水务集团表示,自2006年实行阶梯水价以来,超过第一档水量的居民用户仅占用户总数3%。确定水价调整方案后,阶梯水价的水量分档制度仍然不变,各档位价格按1:1.5:2增加。为确保我市低保家庭基本生活用水消费不受影响,方案还将继续采取配套补助措施,原则上调多少补多少。

  据悉,依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本次听证会20位听证参加人已经由相关部门和组织推荐选定。其中消费者9人,经营者2人,其他利益相关方2人,专家学者2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政府相关部门3人。

  市物价局官网上已经公布了本次水价调整的成本监审报告,并设立专门的咨询电话(027-68821182)和电子邮箱(chengbenjianshen@sina.cn)接受市民咨询和监督。(记者张延 通讯员王丽华)

  武汉市水价调整方案

  拟调整后水价

  分类

  现行水价

  9元/吨

  并类为非居民生活用水

  2.35元/吨

  1.52元/吨(25吨以下)

  或1.55元/吨(25吨以下)

  4.8元/吨

  特种行业用水

  1.65元/吨

  经营服务用水

  2.35元/吨

  工业用水

  1.5元/吨

  行政事业用水

  2.2元/吨(33吨以上)

  1.65元/吨(25吨-33吨)

  1.1元/吨(25吨以下)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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