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年用水总量不超23.5亿吨
昨日下午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东莞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东莞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两份文件均打上“最严格”的字样。
根据文件要求,预计到2015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3.5亿立方米以内(含微咸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有明显提高,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到33立方米,较2010年下降34%,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2%,主要江河水质明显改善,初步修复受损严重的城镇河系水生态功能。
东莞将全面推进取水装表计量,取水户计量装表率达100%。到2015年底前,争取完成大市区(莞城、南城、东城、万江街道)居民用户装表到户,并大力查处违法取水行为。在用水大户监管方面,今年内,将用水大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推行水平衡测试工作。
《方案》提出,东莞将出台有利于节约用水的水价政策,通过实行差别水价,提高洗车等高耗水行业的供水价格,并研究建立超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等措施,运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
《办法》则明确了各镇街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量化考核工作内容及具体考核方式。
《办法》规定,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镇街,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镇街,由市政府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审批该镇街除饮用水外的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整改不到位的,将由市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该镇街有关人员的责任。 (记者/段思午 通讯员/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