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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水、土壤污染“三座大山”如何铲除

2013年03月05日 16:19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雾霾天气、重金属污染的土地、污染源难确定的地下水污染,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似乎集体告急。出席2013年全国两会的代表委员纷纷呼吁,尽快修订法律、明确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体制、引入保险机制提高高污染企业生产成本……

  中国经济取得快速发展,但也为此付出惨重的环境代价。全国政协委员李书福说:“空气、水、土壤污染是‘三座大山’,压在每个人头上,喘不过气来,须尽早铲除。”同时,高昂的环保成本也让不少企业“望环保兴叹”。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表示,从去年发布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情况看,我国空气环境质量形势严峻,PM2.5普遍超标,重污染天气在许多地方同时出现,这表明单靠某一省市进行污染防治已经无法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

  李书福在《关于大气质量立法的提案》中提出,有必要对执行了23年的《环境保护法》以及问世13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进行查缺补漏的修订完善工作。同时,提高所有以含碳化石燃料为能源的机器设备、设施的排放标准,降低PM2.5的总量。张全建议应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增加“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专章,明确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补充完善机动车管理的相关制度。

  污染防治责任涉及政府、企业、个人等各方,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称,加快推动全国性的强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设,细化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财税支持,构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绿色信贷的联动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抑制高污染行业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推进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

  2013年,环保部与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在“涉重金属企业”等高危行业启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但作为部门文件,力度毕竟有限。

  此前,山西试点进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工作并不是很理想。 信息不对称,绝大多数企业不去购买环境责任险,而少数高危行业出于转移风险的想法更愿意购买环境污染责任险,保险覆盖面较低难以实现环境风险的充分分散和分担。“目前我国尚未有统一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参考标准,保险公司在勘查、定损与责任认定上存在困难,灾害损失风险难以管控,这影响了环境责任保险的费率确定和产品开发。”吴焰坦言。(记者于宛尼)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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