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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环境污染事故最高理赔1000万元

2013年03月20日 10:46 来源:大众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年1月底,青岛保监局与青岛市环保局联合下发《青岛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储存、运输、处理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涉及重金属排放企业和其他具有环境风险且处于环境敏感区域的企业中开展环责险试点;按照每次突发环境事件及累计赔偿限额为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和1000万元五个档次,由企业按生产经营规模和环境风险等级进行选择。

  青岛市确定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作为试点工作期间的承保试点机构,建立专门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服务团队,为投保企业提供承保、理赔及防灾防损服务。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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