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我国绘土壤重金属污染图 污染向东部人密区扩散

2013年06月13日 13:48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大米含镉等土壤重金属污染进入集中多发期,正向东部人口密集区扩散

  近日抽检数据“镉米再现”消息不胫而走,公众哗然。土生万物,清除“镉米”背后的土壤污染,最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全面会诊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绘制土壤重金属“人类污染图”。土壤污染,或千百年难除;进入人体,能代代相传。为土壤重金属污染“透视”,是地质调查工作的重要任务。记者近日从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获悉,我国正建立涵盖81个化学指标(含78种元素)的地球化学基准网:以1∶20万图幅为基准网格单元,每一个网格都布设采样点位,每个点位都采集一个深层土壤样品和一个表层土壤样品。深层样品来自1米以下,基本代表未受人类污染的自然界地球化学背景;表层样品来自地表25厘米以浅,是自然地质背景与人类活动污染的叠加。用表层含量减去深层含量,即得出重金属元素“人类污染图”。

  权威数据:每年受重金属污染粮食有1200万吨

  “镉大米”事件让公众担忧,到底还有多少这样的遭污染农田?美国佛蒙特法学院中美环境法合作项目副主任林燕梅说,目前公开信息中较权威的是中国政府2006年启动全国土壤污染普查时的介绍,当时全国受污染的耕地约有1.5亿亩,污水灌溉污染耕地3250万亩,固体废弃物堆存占地和毁田200万亩,合计约占耕地总面积的十分之一以上。

  管中窥豹,仅以镉大米这样的重金属污染为例,国土部门数据显示,中国每年受重金属污染的粮食高达1200万吨。专家认为,中国的土壤重金属污染已进入一个集中多发期。

  长江中下游某些区域普遍存在镉汞铅砷等异常

  作为国土资源大调查重要成果及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专项,全国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项目也已发现局部地区土壤污染严重。如长江中下游某些区域普遍存在镉、汞、铅、砷等异常。城市及其周边普遍存在汞铅异常,部分城市明显存在放射性异常。湖泊有害元素富集,土壤酸化严重。研究证实,镉、汞等重金属元素与人类污染存在密切关系。重金属元素在土壤表层明显富集并与人口密集区、工矿业区存在密切相关性。与1994~1995年采样相比,土壤重金属污染分布面积显著扩大并向东部人口密集区扩散。

  土壤污染最难治,自净完全复原周期长达千年

  据介绍,从1994年开始,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等机构就对全国土壤51个化学元素进行监测,1999年开始对中国东部农田区54个化学元素进行填图,2008年又开始建立覆盖全国的地球化学基准网,对含78种元素的土壤81个化学指标进行探测。数据显示,重金属等污染物指标在大的流域及局部工矿业和农业区上升较快。

  地质学家指出,研究表明,我国土壤正出现越来越多本来没有或微不足道的危险元素。土壤一旦被污染,通过自净能力完全复原周期长达千年。为人类健康,必须持续加大对污染行为监管和惩治力度。对已被污染土地,要把污染源搞清楚并加以切断。土壤污染物不仅有重金属,还有大量有机污染物。国土、地质、环境、水利等部门要通力合作为大地“排毒”。综合新华社

  ■全球连线

  日本镉米污染造成的“痛痛病”,治理耗时33年

  土壤污染问题往往是多年甚至数十年累积而成,因此相比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土壤污染可能是最难治理的。例如,日本痛痛病(因镉米污染造成的疾病)发生地神通川流域,土壤治理耗时33年,花费407亿日元,直到2012年3月才告完成。1970年,受痛痛病事件的影响,日本在《公害对策基本法》(现《环境基本法》)中增加了有关土壤污染的内容,并在当年12月25日公布了《农用地污染防治法》,1971年6月5日开始实施。

  美国“拉夫运河事件”催生相关环境赔偿法律

  美国加州理工学院环境科学系教授迈克尔·霍夫曼介绍说,提到土壤污染,美国人会想起“拉夫运河事件”。20世纪40年代拉夫运河干涸后被一家化学公司购买,当做垃圾仓库倾倒工业废弃物。后来,该公司将充满有毒废弃物的河道填埋覆盖后转赠当地教育机构。政府在这片土地上盖起了大量住宅和一所学校,随后的多年间,这里的居民不断患上各种怪病。

  霍夫曼说,“拉夫运河事件”令全美震惊。更让美国人心惊的是,当时全美境内有成千上万个类似拉夫运河地块的危险废弃物简易填埋场,犹如一颗颗定时炸弹。严重威胁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舆论压力下,美国国会在1980年通过了《环境应对、赔偿和责任综合法》,批准设立污染场地管理与修复基金,即“超级基金”,这一法案也因此被称为《超级基金法》。

  在中国,目前已有多部关于环境污染的法规,但还缺乏土壤质量保护与污染控制的专项法律法规。专家认为,这个“空缺”应尽快补上。新华社

【编辑:张卓】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