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一页 河北新乐废旧塑料污染严重 患肺癌增多富人搬走(4)

2013年06月20日 08:08 来源:中央电视台 参与互动(0)

  有资料显示,塑料在焚烧过程中会产生多种有害物质,其中对人体危险最大的是国际公认的一级致癌物二恶英。二恶英进入土壤中,至少需15个月才能逐渐分解,它不仅会危害农作物;而且会随着食物链进入动物体内,对肝脏及大脑带来严重伤害。当地村民也知道,村里加工废旧塑料产生的污染,会对地下水和空气都有影响。

  据了解,燃烧鞋帮不仅会产生有害气体,而且会产生镉、铅、汞、砷等重金属污染,这些燃烧的烟灰一旦进入地下水,就会污染当地的地下水源。另外燃烧垃圾和炼铝的烟雾里含有大量的固体颗粒和粉尘,就是通常空气质量指标所说的可吸入颗粒物,也会引起咳嗽和哮喘等呼吸道疾病。一些村民告诉记者,村里得病的人很多,有钱的人家都到新城里买房子搬走了。

  在新乐市杜固镇采访的几天里,每天都可以看冒着黑烟的烟囱,不仅仅是加工鞋底和炼铝,很多回收废品的村民也用焚烧来处理没用的废料。一位村民告诉记者,不少的话这些废品就没人要。

  然而,就在一个烟雾缭绕的院子旁边,记者发现,这里是新乐市环保局设立的执法点。记者看到,在环保执法点所在的楼上,悬挂着很多条幅,上面写着6?5环境日,大力开展节能减排,实现盈利和环境双赢,依法推进清洁生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那么,周围村子里这么多冒烟的加工点,他们为什么不管呢?一位村民说,环保局的执法人员看到了也没有办法,因为太多了。

  就在我们采访的过程中,我们也看到了当地环保局的执法人员在6月5日环保日到一家炼铝厂检查。记者了解到,这种土炼铝是国家明令取缔的,然而在这里却有很多家,而且一直都在违法生产。有村民告诉记者,环保局的也只是糊弄糊弄,看看也就走了。当地的事情早就上了电视,但根本没人管。

  四、环境专家:呼吁严格监管 让废物利用高效环保

  杜固镇的大气污染,很多人身体受到伤害,这种粗放式燃烧对大气的污染究竟如何?是什么原因使得当地环保部门对污染治理无动于衷呢?记者采访到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马中教授。

  马教授认为,造成这种污染的责任首先是造成污染的企业,这些企业实际上是在恶意的制造污染,是在谋取不法的经济利益。然而,从另外一个方面看,造成这种污染的责任还在监管,我们国家的《环境保护法》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对本地的环境要负责任,要对本地的环境保护实行统一的监管。因此,如果地方政府包括地方环保部门对监管不利,应该负有相当的责任。而这种责任之所以不履行,不执行、不实施,很大原因就是有一些利益问题没有解决好。在这个问题上,地方环保部门一定要负起法律的责任,实行执法和监管。同时要认真考虑保护老百姓的利益,保护公众的利益,而非站在企业一边去谋取一些私利。

  废物再利用对资源和环境来说,都是一件好事,但是在杜固镇这里,一件好事却实实在在成了坏事。不仅污染空气,还危害人的健康。那么,怎样才能把这个坏事再变回好事,真正让废物的再利用实现高效和环保呢?

  马教授对此表示,废物利用,从利用这个角度说绝对是个好事,它减少了污染,而且也节约了资源,提高了利用资源的效率,然而,不能因为是个好事就免去保护环境的责任和要求。利用一些资源和物品,包括废物利用,在减少废物的排放同时,也会造成环境的污染和影响,因此必须执行严格的环境监管。项目立项时要经过环评,要考虑到它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立项批准立项之后,要进行生产过程的监管。不能因为它是废物利用项目,就免除掉环境保护责任,这样的项目,最终不能逃脱环境保护的监管和责任。  记者:康敬峰 樊建恩

【编辑:史建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