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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严格将矿产资源补偿费与开采回采率“挂钩”

2013年07月19日 20: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7月19日电(记者 庞无忌)中国国土资源部19日消息称,将全面推进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开采回采率系数挂钩,以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完善资源有偿使用。

  国土资源部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通知》称,将依据矿山储量动态检测的结果确定实际开采回采率,并按照开采回采率系数的实际计算结果计征矿产资源补偿费,全面推进矿产资源补偿费与回采率系统挂钩。

  此项规定意味着,矿山实际开采回采率若高于核定开采回采率,则相应地少缴矿产资源补偿费,反之则多缴。

  “开采回采率”指采矿过程中采出的矿石或金属量与该采区拥有的矿石或金属储量的百分比。开采回采率越高,说明采出的矿石越多,丢失在矿井里的矿石越少,矿山的资源开发利用效益越好。而矿产资源补偿费是采矿权人因开采消耗属于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而对国家做出的经济补偿。(财经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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