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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加油站实施新规多日 派出所不知怎么开证明

2013年07月22日 12:4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省公安厅通报,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省安监局及省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今后如果要零买散装汽油须出示派出所证明。

  昨天,记者走访江门市区多个加油站了解到,加油站购买散装汽油须出示派出所证明这一政策本月初已经开始实施。不过,对于开证明需要什么资料,昨天有派出所表示,还不知道开这个证明。记者采访市公安、质监部门,两部门相关人员均表示,没有收到上面的文件。

  调查:加油站已实施新规多日

  对于省公安厅等部门的通知,昨天记者走访市区多家加油站了解到,这一政策江门地区的加油站已经实施多日。

  在环市路一家加油站,记者向工作人员咨询是否可以来购买散装汽油,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派出所的通知,从这个月开始就不行了,“有单位的可以凭单位证明,没有单位的,要有派出所开具的证明才行。”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派出所的通知,我们从这个月开始就这样做了。”

  在这位工作人员指引下,记者在该加油站看到一张复印的通知,通知是7月1日贴出的,通知上说明,根据上级公安部门的规定,加油站原则上不能销售散装汽油,对为保证正常生产、生活活动确实需要罐装或散装零售成品汽油的,购买人应出示购买散装汽油从事生产、生活活动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购买证明,对违反规定私自向个人散卖汽油的加油站,将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胜利北路、龙湾路等多个加油站,记者咨询了解到,在这些加油站购买散装汽油,都要有单位证明或者派出所证明。胜利北路一加油站工作人员说,“原来还可以卖一些油桶给市民,方便购买散装油,现在没有证明不让卖散装油。”

  追访:派出所不知怎么开证明

  市民如果没有单位,需要购买散装汽油,如何到派出多办理证明?记者昨天就此以市民身份咨询了花园派出所。该所一位值班人员得知来意后,表示,派出所也只是知道有这个规定,但是,具体怎么开这个证明,他也不清楚。

  随后,这位值班人员热心地致电相关领导,但是咨询之后,他表示,领导也不清楚具体怎么开具证明,要记者周一再到派出所咨询。

  昨天记者也就此咨询了市公安局、质监局负责宣传的相关人士,两部门相关人士介绍,他们也只是通过媒体知道有这个通知,但是还没有收到上面传达下来的具体通知。

  新闻背景

  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省安监局及省工商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今后如果要零买散装汽油须出示派出所证明。

  通知指出,加油站是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油箱加注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原则上不能销售散装汽油。对为保证正常生产、生活活动确实需要罐装或散装零售成品汽油的,购买人应出示购买散装汽油从事生产、生活活动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购买证明,并经加油站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才能购买,购买证明仅限单次购买、单次出具。

  通知还明确表示,对违反规定私自向个人散卖汽油的加油站,将列入重大隐患单位进行整治,并列入不诚信名单管理;因散卖汽油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记者严建广)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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