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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重污染天停驶部分机动车拟入法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7月25日 10:15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6月26日,朝阳公园东门附近,环保工作人员正在调试测量汽车尾气的仪器。新京报记者 王嘉宁 摄

  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昨日召开,听取和审议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以及北京市《关于建筑工程质量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北京拟结合大气治理目标对机动车实施数量调控;大气受到严重污染时,部分机动车停驶。这些条款拟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昨日提交审议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中,多处章节对防治机动车污染进行了规定。这是国内首部地方人大制定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北京将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

  条例草案明确提出北京要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并规定了污染物总量控制的主要制度和措施,其中一项就是对机动车实施数量调控。

  目前,北京机动车保有量突破530万辆,对PM2.5贡献率达22.2%。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表示,对机动车数量调控,是北京控制机动车排放增量的重要管理措施。

  视大气状况一定区域限制机动车行驶

  草案提出,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市政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启动应急方案,采取责令停止排污、部分机动车停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强制性应急措施。

  此外,市政府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一定区域内采取限制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理措施。

  另据了解,作为今年的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之一,北京正在研究完善机动车总量控制政策。根据时间安排,总量控制政策将在三季度末完成征求意见,最终在今年10月底完成。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蒋彦鑫 金煜 邓琦 郭超

  对于限行来说,政策制定应更精细化,目前的限行措施对排放没有要求。事实上,限行应该将排放高的汽车和排放低的汽车区别开,京V的车排放少,甚至可以不限行。

  ——中国环境科学院移动源污染控制研究室副研究员岳欣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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