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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发动群众监督环境污染是记“妙招”

2013年08月21日 14:2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山西省太原市近日全面实施被称为全国最严厉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其中最大的亮点是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最大程度地发挥群众在环境保护中的监督作用。利用群众雪亮的眼睛让污染环境者无所遁形,在环境污染形势严峻、监管难度加大的背景下,可称得上是一记“妙招”。

  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详细公开环境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既是满足群众日益增强的环保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必然要求,也是对现有环保监管体系的有效补充。

  当前导致环境污染的因素层出不穷,部分污染企业违法排污的手段也日益翻新,环保等政府职能部门的有限力量渐渐难以满足庞大的监管需求。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监管死角,使一些监管行为似蜻蜓点水,有的成了猫鼠游戏,有的甚至沆瀣一气,环境污染事件也时有发生。

  在此背景下,发动时刻面对环境、对身边污染有切肤之痛的广大群众积极主动监督污染行为,等于是无限延伸了政府环保监管的触角,突破了行政监管的时空界限,无疑会迸发出极大的监管效率,让污染环境者感受到强大压力,直至无所遁形。

  发动群众监督环境污染行为,详细、真实的环境信息公开是前提。政府相关部门,特别是各类企业,只有拿出诚意,将自己的环境治理成绩单切实“晒”在公众眼前,才不至于使公众监督成为一句空话。

  发动群众监督环境污染行为,也绝不意味着政府职能部门可以当“甩手掌柜”,反而是对其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政府职能部门只有不断完善自己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的科学性,才能保证自身公布的相关信息的准确度以及与群众观感的契合度。政府职能部门还要善于打造各种载体,加大对群众反映的污染行为的查处力度,以及对行政不作为等有关行为的问责力度,以求更大程度地调动群众的参与积极性。(记者 晏国政 王井怀)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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