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煤合约开始征求意见 有利煤炭企业交割

参与互动(0)合约设计有利于煤炭企业参与现货交割
26日,郑商所在其网上就动力煤期货合约征求意见。据业内人士推测,动力煤期货9月上市交易很可能成为现实。分析人士认为,动力煤期货合约的设计更有利于国内煤炭企业参与现货交割
动力煤期货的上市步伐又向前迈进了一步。8月26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在其网上就动力煤期货合约征求意见。
郑商所披露,近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动力煤期货交易的批复》。为充分听取市场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和运作机制,促进市场稳定运行和功能发挥,现将《郑州商品交易所动力煤期货合约(草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正案)》的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2日。此前有业内人士向上证报记者透露,动力煤期货很可能在今年第三季度上市交易。如今三季度已过大半,就是说,动力煤期货9月上市交易很可能成为现实。而上证报记者就此征询交易所内部相关人士时,该人士对此不置可否,只表示“上市时间表由证监会说了算”。
合约设计利于煤炭企业参与交割
根据动力煤期货合约草案,动力煤交易代码为TC,交易单位为200吨/手,报价单位为元/吨,最小变动价单位为0.2元/吨,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
交割单位为5000吨。交割基准交割品为: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为5500千卡/千克,且干燥基全硫≤1%,全水≤20%的动力煤。
替代品及升贴水为: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800千卡/千克,且干燥基全硫≤1%。其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为5000千卡/千克时,货款结算价(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交割结算价-90;48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300千卡/千克时,货款结算价=(交割结算价-90)/5000×实测发热量;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300千卡/千克时,货款结算价=交割结算价/5500×实测发热量;当收到基低位发热量超过6000千卡/千克的,按6000千卡/千克计算货款。
针对动力煤长期储存品质变化风险较大、铁路运力较为紧张、现货流通呈现“北煤南运、西煤东运、铁海联运”等特点,郑商所拟采用指定港口车(船)板交割的实物交割制度,指定动力煤现货市场主要中转集散地的北方五港(秦皇岛港、曹妃甸港、京唐港、天津港、黄骅港)和南方三港(福州港、广州港、防城港)为实物交割地点。
上海中期期货分析师蒋海辉认为,交割方面将全水指标加入,更为贴近现货市场贸易现状。比如蒙煤,其内水就相对较高,在现货贸易中可能会进行一定的贴水。在交割结算价方面,是按照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500大卡的标准进行,不过,如果是超过4800大卡以上的动力煤,也同样可以进行交割,但会在交割结算价的基础上加减相应的升贴水。例如交割结算价是550元/吨,用5000大卡的动力煤进行交割,则会扣除90元/吨的贴水,那么就是550-90=460元/吨。
还有分析人士认为,市场对升贴水的范围可以接受,按照目前这个标准,能把低热值的煤排除在期货交割品以外,同时把部分国外品种排除在交割品种单之中,更有利于国内的煤炭企业参与现货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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