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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湖泊“三线”保护规划被指形同虚设

2013年08月29日 11:04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图为“菱角湖壹号”项目施工现场的桩基机器,蓝色挡板占用了环湖路。雷露微摄  

  调查动机

  号称湖泊保护地方法规国内最齐全的“百湖之市”武汉,却屡屡在湖泊保护问题上遭受质疑,曾经的沙湖填占事件还未从人们的记忆中褪去,又传出菱角湖面临变相“被毁”命运的消息……

  □特别调查

  本报见习记者刘志月

  本报实习生雷露微

  又是湖泊保护不力问题。

  8月初,湖北省武汉市市民陈女士向《法制日报》记者投诉,称位于城中心、受“三线一路”保护的菱角湖面临“被毁”命运,该湖西南角原本2米左右宽的环湖路被房地产开发商占了一半,临时占用的绿地下面将建地下室,而自己向有关部门投诉却遭“踢皮球”。陈女士认为,武汉市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形同虚设。

  围圈湖泊绿地、绿地下面建设地下室,这是对土地的合理使用还是变相填湖、毁湖?《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后发现,虽然号称湖泊保护地方法规国内最齐全、施行了“湖长制”与“三线一路”保护规划等措施,但“百湖之市”武汉的湖泊保护仍难敌商业开发的冲动。

  市民:

  “菱角湖已不是菱角形状了”

  7月27日晚,家住菱角湖旁香港路公务员西区的陈女士照常到湖边跑步健身。

  “正环湖跑着,看到西南角那边围满了人,跑过去一看,发现是临湖的路被占了一半去,绿地草皮也被工人挖掉并往外送。”陈女士说。

  第二天早上,陈女士再到菱角湖边跑步,发现西南角环湖路有一半被蓝色施工围档挡起来,昨晚被挖的草地也变成了水泥地。

  细心的陈女士发现一则告示:“尊敬的各位游客:因原图书大世界改扩建项目进行桩基施工,经有关部门批准,需暂借菱角湖公园南侧约24米环湖路半幅路宽。暂借期间给广大游客造成的不便,我司深表歉意。请广大游客支持与谅解。暂借时间2013年7月28日至2013年12月31日。暂借施工完毕后,我司将于2014年1月20日前对环湖路及沿线绿化进行全面恢复并提档升级。请广大游客监督。”

  告示的发布方是“武汉致盛集团有限公司”,并盖有该公司的红色印章。看到这个告示,在武汉市一政府部门工作的陈女士提出质疑:有关部门是哪个部门?经过了怎样的审批程序?

  追根溯源,陈女士发现,宣称临时占用菱角湖公园环湖路及绿地的武汉致盛集团在湖边开发的项目名称为“菱角湖壹号”,是商品房项目,其规划红线与菱角湖的绿线冲突。

  真实情况如何?8月14日,《法制日报》记者来到陈女士所说的菱角湖公园西南角,看到宽2米左右的环湖路被占了一半,路边大树下的草地确实变成了水泥地,湖边还围建有10多米的铁栅栏。蓝色挡板后面就是施工现场。

  记者现场了解到,该施工现场正是武汉致盛集团有限公司的“菱角湖壹号”项目。

  在沙湖填占事件引发全国关注后,武汉市制定了《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对外公布了39个中心城区湖泊,菱角湖是其中之一,其“绿线”控制面积要求达到7.62公顷。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发现,“菱角湖壹号”项目确实临时占用了公园绿地。记者获得了一份《关于菱角湖公园部分绿地临时占用行政审批情况说明》,显示武汉致盛集团临时占用菱角湖公园绿地面积为745平方米,其中514平方米属于该公司红线范围,临时占用公园绿地240平方米。该情况说明盖有“武汉市江汉区园林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早上和晚上来这跑步、散步的人更多。这里环境好,大家都喜欢来这散步。”8月14日,正坐在大树下乘凉的菱角湖附近居民李大爷说,但与多年前相比,现在菱角湖已不是菱角的形状了。

  政府部门:

  不知湖泊绿线如何划分

  2010年,武汉市出台《武汉市湖泊整治管理办法》,确定蓝线(湖泊水域线)为湖泊最高控制水位;湖泊绿化用地以湖泊水域线为基线,向外延伸不少于30米,湖泊水域和绿化用地除按照和规划建设必要的市政公共设施外,禁止建设任何建筑物、构建物。

  为提高保护精度,2012年,武汉市政府出台《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规划了“蓝线”、“绿线”、“灰线”和环湖道路体系。

  有如此多限制,“菱角湖壹号”商业房地产项目规划又是如何获批的?

  4月25日,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在其官方网站对“沿海·菱角湖壹号”项目规划方案进行了批前公示。在公示附件所附规划图片中,《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项目规划红线明显越过菱角湖湖面,包含西南角大片绿地面积。

  菱角湖壹号项目是否侵入了湖泊绿线?其是否要在绿线内建设永久性地下建筑?

  就以上问题,8月22日,《法制日报》记者到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进行采访。该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一严姓工作人员表示,将在请示有关部门后给予答复。此后记者多次打电话询问进展情况。

  收到采访申请5天后,8月27日下午,严姓工作人员致电本报记者,称经问询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有关部门后,对记者所提问题给予答复。

  严姓工作人员称,2011年,武汉致盛集团就取得了规划图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在审批该规划之前曾征求过市水务局、园林局的意见,没有人对红线范围内占用绿地问题提出异议。她还证实,武汉致盛集团获批的规划中有地下室建设。

  公开信息也显示,菱角湖壹号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75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500平方米。

  对记者提出的菱角湖绿线划分问题,严姓工作人员称,“这个我们不清楚”,要问武汉市园林局。

  按照武汉市有关规定,湖泊绿线由园林部门负责监管。菱角湖绿线是如何划分的?绿线地下建永久构筑物是否合法?记者就此先后到武汉市园林局与江汉区园林局采访。

  武汉市园林局宣传策划部部长赵旋介绍说,该市现在推行“办事不出区”,行政审批和许可证的出具都由区园林局负责,市园林局对区里只是业务上的指导。

  不过,《法制日报》记者查阅到武汉市园林局《关于临时占用绿地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规定》,在审批实施程序上,要求辖区园林局报市园林局批准,由市园林局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或不予准予占用绿地的书面决定。

  8月23日,《法制日报》记者与江汉区园林局行政审批科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金道凤见面。

  金道凤向记者介绍,武汉致盛集团(菱角湖壹号项目)临时占用菱角湖的绿地面积共754平方米,其中只有240平方米是菱角湖公园的,另514平方米在该公司规划图纸红线范围内。

  对菱角湖壹号项目规划红线有些已在湖泊水面上,金道凤也感到很不解。她说,自己当时也疑惑,规划红线怎么划到湖边了,但看到其规划图已有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的批准、盖章,就批准了其临时占用方案。

  对记者关于“菱角湖绿线范围”、“菱角湖壹号规划红线是否与湖泊保护绿线相冲突”等提问,金道凤表示,自己只是负责审批,至于湖泊绿线是怎么划分的,自己不清楚,“这个要问规划局”。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武汉致盛集团临时占用绿地的行政许可证由江汉区园林局出具,但在批准前,武汉市园林局曾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认定。

  环保专家:

  湖泊地下建构筑物也是毁湖

  《法制日报》记者辗转找到武汉致盛集团法定代表人李晓龙的电话,电话打通后一直无人接听。记者随后发送了有关就“菱角湖壹号项目规划审批”问题采访的短信。

  随后,一名自称是武汉致盛集团营销部的曹先生回电,肯定了“菱角湖壹号”项目有地下室的建设规划,并称获得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

  曹先生并没有否认公司项目规划红线划到菱角湖湖边上。他说,靠近菱角湖的这块地是历史遗留问题,该公司很早就把地买下了,菱角湖公园建设时,公司还退让了土地用于环湖路的修建;对于该项目规划图纸上的红线,这只是依据公司以前的土地范围做的规划,但在实际的施工方面还是按照政府的规定向后退,没有侵占绿地;地下室也是根据政府规定建设,不是随便侵占绿地。

  曹先生还表示,他们也愿意对规划问题做出回应,并表示可以择日约请记者到施工现场详谈。

  《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提出的环湖绿化控制线,也就是湖泊绿线,是指水生态系统与城市陆地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空间,对保护水生态系统的稳定和保证滨水空间的公共性具有重要作用。

  “在湖泊周围绿地下建地下室,对湖泊的整体环境肯定会产生影响。与直接的填湖、毁湖相比,绿地下建地下室只是为了逃避群众的眼睛,是毁湖的变相手段之一。”律师曾祥斌认为。

  曾祥斌的说法,得到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环境法教授高利红的认同。“湖泊周边的绿地,不仅给市民美观、休闲的享受,更重要的是能起到隔离带作用,隔离和过滤垃圾、污水、废水等污染物。”她说,如果绿地被侵占,对湖泊保护肯定会产生不利影响。

  高利红认为,由于《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里对于蓝线、绿线、灰线的规定较为宽泛,对于绿地的地下使用是否合法也没有作相关规定,再加上“绿地”与“绿化”两者概念不同,这就成为一些人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打擦边球的借口。

  菱角湖壹号项目规划到底是如何获批的?这其中是否还有其他隐情?本报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此事。

  本报武汉8月28日电  

  相关链接

  6月8日,武汉市湖泊管理局对外公布了2013年查处的20起违法填湖案例,填湖的严峻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7月26日,武汉市纪委、市监察局通报了对江夏区大桥新区填占汤逊湖等一批涉湖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39名责任人被追责,包括局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16人。

  8月9日,武汉市治庸办通报“电视问政”整改问责情况。其中,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修路涉嫌填占汤仁海湖,黄陂区副区长等多名干部受处理。

  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武汉全市湖泊数量已从2002年的200多个减少为今年的166个,减少的1万亩湖泊面积中非法填湖占到46.7%。其中,消失最快的是中心城区,从建国初的127个锐减到38个,平均每两年消失3个湖泊。若以湖泊平均深度1米计算,被填占湖泊的蓄水容量,高达2.3亿立方米,超过两个东湖的容积。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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