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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等地将重点推广新能源汽车

2013年09月18日 09:14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工信部、财政部等四部委昨日发布《2013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显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享受政策补贴,今年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助6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补助20万元,明后两年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10%和20%。相关部委同日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工作的通知》中还明确,2013年至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万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

  工信部等四部门表示,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2013年至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广工作将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选择积极性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实施。

  通知还明确,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补助对象是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记者 任笑元)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车型 每辆补助
纯电动乘用车 3.5万至6万元不等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 3.5万元
纯电动客车 30万至50万元
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 25万元
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 15万元
纯电动专用车(主要由邮政、物流、环卫等行业专用) 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2000元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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