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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监督检查辐射安全 排查隐患责任追究

2013年10月10日 14:53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9月至12月,四川省开展实施为期4个月的全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年度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监督检查将针对全省所有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企事业单位和伴生放射性矿冶企业。特别要突出学校、医院、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和容易发生辐射安全事故的危险源、危险场所及危险部位的现场监督检查。

  此次主要监督检查企业是否将辐射安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总体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辐射安全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清晰、到位;是否做到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全覆盖,落实整改、消除隐患是否取得实效;辐射安全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

  他们还将检查“4·20”芦山地震发生后及今年汛期期间辐射安全隐患排查、辐射环境监测和放射源应急处置情况,健全并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辐射安全事故工作机制情况;各单位辐射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辐射安全与防护制度是否健全完善等内容。中国环境报记者 王小玲 曹小佳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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