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强化黄标车管理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013年10月10日 14:55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近日部署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和检测工作,进一步强化黄标车管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根据部署,10月1日起,乌海市新购置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应进行环保检验后,申请首次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列入国家环保达标车型公告的新购置轻型汽油车,可免于注册登记时的尾气排放检测,只查验排放控制装置、登记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
外省、市转入乌海市的机动车,装用点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的,必须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控制要求,并经环保检测分别达到国Ⅳ排放标准。未达到上述排放标准的,不予办理转入手续。
乌海市公安部门要及时向环保部门提供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当年新注册、转入、注销、转出机动车等相关统计数据,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抽检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对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道路运输运营车辆,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营运证。商务部门负责老旧车辆报废拆解工作,污染物超标且无法修复的在用机动车要依法注销拆解,研究出台提前淘汰黄标车鼓励政策。
康伟龙
【编辑:张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