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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董事长发声明称李小琳未参与公司活动

2013年10月14日 09:3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董事长张宏伟发声明称,外媒报道公司行贿纯属造谣,系造谣者嫁祸行为

  ■ “李小琳回应‘涉保险交易’”追踪

  继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小琳发表声明,澄清未卷入外资保险公司交易后,该事件的另一当事人,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宏伟10月13日在其公司官网发表声明称,李小琳从未参与其公司及关联公司的任何商业行为,网上所提及的向多名领导人贿赂事宜,纯属造谣。

  称1690万美元属正常商业行为

  据英国《每日电讯》10月10日报道,在中国允许外资投资国内保险业之前,李小琳曾在苏黎世保险入股新华人寿的过程中牵线搭桥。为了此项收购,苏黎世曾向位于巴哈马的离岸账户支付了1690万美元,这笔款项曾被用于在美国行贿多位中国官员。报道称,东方集团董事长张宏伟在此交易中涉及帮助苏黎世保险收购新华人寿的股份,以进入中国保险业市场。

  对此,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0月13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董事长张宏伟的声明。声明称,报道中所提及的李姓女士从未参与我公司及关联公司的任何商业行为,所称相关事宜纯属恶意的造谣中伤。

  张宏伟在声明中表示,其公司及关联公司从未向苏黎世保险有限公司出售过任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公司股份,任何人查阅新华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历史沿革后即可知事实;东方集团香港公司曾协助苏黎世保险有限公司开拓中国市场,东方集团香港公司所收取的1690万美元费用属正常商业行为;具体经办过程中出现的内部员工侵占问题,公司正在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声明还指出,网上所提及的向多名领导人贿赂事宜,纯属造谣,系造谣者为掩盖自己侵占公司资产采取的嫁祸行为;此相关事宜集团已于2009年12月向美国相关法院提起诉讼,并得到美国法院支持。

  张宏伟称此次谣言的传播对集团公司及本人声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集团公司及本人要求造谣者、传谣者立即停止一切违法侵权行为,并同时保留另行追究造谣者、传谣者民事及刑事责任的权利。

  外媒称张宏伟与前雇员有官司

  外媒报道称,张宏伟与其前雇员赵竑在美国陷入民事诉讼,张宏伟指控赵竑侵吞了苏黎世保险支付的部分款项。东方集团及其关联企业曾经是新华人寿大股东。

  报道将李小琳称为这笔股权交易的中间人,但并没有指出李小琳具体参与交易或者从中受益的证据。

  此前,中电国际10月11日受董事长李小琳委托发布官方声明,称未与任何保险公司有个人往来,也不认识什么保险公司的人;网上关于其涉及什么保险交易的谣言,纯属恶意卑劣的中伤;其本人保留追究造谣者、传谣者法律责任的权利(本报昨日曾报道)。

  苏黎世保险集团今年7月曾宣布,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苏黎世保险有限公司成功出售所持有的新华保险9750万股H股,占新华保险已发行股本的3.1%。交易完成后,苏黎世保险公司继续持有新华保险2.925亿股H股,占新华保险已发行股本的9.4%。

  ■ 链接

  张宏伟身兼多家公司董事长

  东方集团创建于1978年,是一家投资控股型民营企业集团,主要投资和经营的业务有:银行、证券等金融业务;黄金、白银等矿产资源开发;粮油食品业务;港口和交通运输以及家居建材销售业务等。

  张宏伟,1954年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黑龙江省政协常委。(记者李蕾)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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