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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治理产能过剩应以市场为主

2013年10月17日 07:46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五大行业严重产能过剩制定了新的目标和要求,同时提出了包括财税、价格、金融、土地、环保、职工安置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期用五年的时间彻底解决五大行业的产能过剩问题。

  事实上,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治理产能过剩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以来,治理和化解落后产能成为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的关键点和突破点。今年以来,高层将治理落后产能提升至极其重要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都多次强调治理过剩产能的重要性和重大意义。而相关部委更是出台一系列文件,推进过剩产能的治理问题。今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严禁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项目提供新增授信,这次则具体而系统地提出了五大行业的治理目标和具体措施。可以说,在调结构和转方式的大背景下,高层决心打一场治理过剩产能的攻坚战。

  但是,众所周知,中国治理过剩产能已历十多年之久,措施不可谓不严厉,决心不可谓不大,但尴尬的是,很多长期以来产能过剩的行业却陷入了越治理产能越多的困境。甚至在一些产业领域,新增新批产能的速度,远远大过淘汰落后产能的速度,带来新的产能过剩问题。

  事实上,过剩的产能完全可以通过市场机制,通过价格杠杆自动淘汰。中国在告别短缺经济之后,在很多领域都曾不同程度存在产能过剩问题,比如DV D、家电等领域,但由于这些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很高,政府干预相对弱,激烈的市场竞争不仅化解了过剩产能,而且推动了行业的重组和产业的升级。而过剩产能长期难以化解的产业和领域,大多属于政府干预很多,很多产能的出现更多地不是因为企业对市场判断有误,而是有地方政府千丝万缕的关系在里面。

  以这次重点化解的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等为例,这些行业不仅新上马项目大多需要审批,而且每一个项目都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地方G D P,影响官员政绩。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地方政府对于本地过剩产能和落后产能的淘汰根本不会有太大积极性;另一方面,对新增项目,则是千方百计通过在土地、财税、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上马,从而在造成产能扭曲的同时,这些行业兼并重组也困难重重,难以进行真正的产业升级。这是钢铁、水泥等产业过剩产能难以化解的真正根源。

  治理过剩产能的本质,是真正界定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治理过剩产能的关键是回到市场化的原则,通过市场机制,真正打破地方政府对过剩产能的人为保护。

  笔者非常认同《指导意见》一针见血指出的导致产能过剩的原因:“一些地方过于追求发展速度,过分倚重投资拉动,通过廉价供地、税收减免、低价配置资源等方式招商引资,助推了重复投资和产能扩张;与此同时,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滞后,政策、规划、标准、环保等引导和约束不强,投资体制和管理方式不完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不到位,导致生产要素价格扭曲,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健全,市场机制作用未能有效发挥。”既然产能过剩的根源在于政府干预过度,在于扭曲政绩观主导下的G D P思维,很显然,治理产能过剩最好的长效机制就是减少政府干预,减少政府在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上的滥用,减少对钢铁等行业兼并重组的地方保护,真正发挥市场机制的淘汰作用。

  笔者建议在采取强制措施压产能的同时,可以更多用一些激励措施,对治理落后产能突出的地方给予真正的奖励或者支持,这样才能减少阻力,将产业的未来真正交给市场。

【编辑: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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