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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火电上网电价将下调

2013年10月17日 16:07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昨日,安徽省物价局对外发布“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通知”,这也意味着“火电发电上网电价下调、环保电价上调”的基调正式确定。根据通知,在保持终端销售电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自9月25日起,我省燃煤发电企业,执行每度火电上网电价0.4211元/千瓦时的新标准。

  通知称,我省燃煤发电机组(含热电联产、综合利用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49分钱(含税)。调价后,我省燃煤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211元。

  通知称,在上述电价基础上,对脱硝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对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

  值得一提的是,上网电价新政还提高了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标准,规定保持现有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我省现行电网销售电价中,除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类别用电可再生能源附加,由现行0.8分钱/千瓦时提高至1.5分钱/千瓦时。 (记者龚宇卿)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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