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PM2.5排放量 占深圳全市总量三成
机动车尾气已成深圳大气环境的最大污染源。资料图片
“定期公布已不能满足市民知情权需求,建议借鉴香港做法,实时向社会公布主要道路空气污染监测情况。”大气污染是今年人代会最受关注的问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昨日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据了解,目前深圳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40万辆,机动车PM2.5及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分别占全市总量的31%及60%,机动车尾气已成为深圳大气环境的最大污染源。
市疾控中心:大气污染与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有较强关联
由于机动车污染严重,深圳近几年在公务、公交等领域推广使用纯电动、混合动力、清洁燃料等新能源汽车达5244辆,交警部门还在限行路段建设和启动电子监控设备,实时对黄标车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查处。
在严格实施在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基础上,每年还路检高污染车辆3万辆以上,抽检公交车5000辆以上,专项整治货运物流、长途客运、环卫等尾气高污染行业车辆5000辆以上,受理查处被举报黑烟车8000辆以上。同时,市交警部门2011年至今已强制报废机动车近5万辆。
“近10年来,在机动车保有量增加6倍的情况下,深圳机动车排污总量仅增加了2倍。全市空气质量近年来处于趋好的态势,灰霾天气从2004年突破100天后,去年首次重新降到100天以下(77天)。”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委主任董国强说。但他坦言,市疾控中心研究发现,全市大气污染和市民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有较强关联性。
市人大:尽快修法,实时公布主要道路空气污染指数
董国强表示,市人大执法检查后发现,目前在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治理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同时,防治条例不少条文在执行中缺乏可操作性和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建议尽快启动修订程序。
比如条例规定,抽检、路检或定期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应经维修后进行复检。路检由交警部门执法,超标车辆直接录入公安交通违章记录,未进行维护复检消除违章记录的,将按规处罚;抽检由环保部门执法,超标车辆要进行处罚,但处罚后是否进行维护并复检,环保部门无法约束,因此复检率较低。“建议通过增加罚则,由环保部门对不复检的车辆进行行政处罚。”
“再比如,条例规定排气污染超标的机动车不得进入旧车市场交易,但其实既未明确责任部门,也无具体处罚措施,缺乏约束性措施。”
董国强还表示,空气监测公布制度也需要马上完善。“市环保部门目前是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和区域性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测情况和有关数据,随着市民环保意识提高,已不能满足知情权需求。建议借鉴香港做法,实时向社会公布主要道路空气污染监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