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重化工业接近生态承载底线 专家吁统筹布局(2)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曾专门就海洋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记者从该调研中看到,近年来各地纷纷修编海洋功能区划、海域规划。有的地方修改的功能区划违背了海域自然属性,甚至出现了修改后为违法项目让路的现象。部分地区不顾海域自然属性盲目上项目,海洋开发缺乏总体规划,用海秩序出现混乱,降低了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非政府公益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指出,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环评是封闭的过程,只有少数开发商、专家参与,彼此之间很容易形成默契并作出妥协,并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牺牲的是环境利益和公众利益。
专家们担心,这种过于密集的布局结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环境事件,将直接威胁到居民的饮水安全,以及江河湖海的生态安全。而且,“三临”的布局还会加剧水资源利用的强度,给近岸海域的生态环境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
加快统筹布局淘汰落后产能
针对沿海重化工项目布局带来的现实与潜在环境压力,专家建议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国家层面应加快沿海工业项目统筹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
我国应尽快制定沿海重化工业总体规划,强化规划的权威性,以规划引领沿海重化工业科学布局,明确不同地方适宜发展什么产业。按照一体化、集约化、园区化和产业联合的发展模式,统筹项目布局,严格控制冶金、石化项目新布点。
由于沿海不同地区情况不同,各地在制定重化工业发展方向时可因地制宜,优先选择发展重化工业中的不同行业、不同技术档次、不同产业链条的不同最终产品,这样可以形成“异质同构”的差别化竞争,避免低水平重复过度竞争。
———明确区域内环境承载力的底线,并提前采取措施做好生态防护。
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报告指出,应重视海洋主体功能区研究,促进集约用海和海岸带保护。海域主体功能要以海洋自然属性为前提,防止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严格把好海洋功能区划审批关。
以当下沿海各地热衷的围海造陆为例,天津科技大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刘宪斌认为,围海造陆需在科学、有序、适度的条件下进行,如果超过限度会造成海洋生态的破坏,不但生物不能生存,更容易出现赤潮现象。过度填海还会使海港收窄,水流更急速,波浪波幅更大,影响船只航行。天津海洋局海域管理处处长杨健提出,可通过约束单位面积投资强度的方式,倒逼企业有效节约围海造陆资源,在有限面积内创造更大价值。产值低、产能落后的项目自然难以发展下去。
———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加强环评验收,实现发展转型升级。
有关部门要在总量上控制重化工业产能。在批准新项目上马的同时,将淘汰落后产能作为一个先决条件。对未纳入沿海重化工业总体规划而盲目投资重化工项目的地区,应予以严格限制。在制定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审批新建的重化工项目时,沿海各地首先要制定自己区域内的生态保护红线指标,并根据区域内的资源承载能力,优化产业的布局。
多位环保局负责人表示,还要加强环评验收,对涉及重大公众权益的项目,要把好环评验收这一关。若项目安全防护距离内未完成拆、搬迁及房屋功能置换,或者还有环保措施未能落实到位,则坚决不予验收通过。在项目验收中,除专家和验收人员外,验收报告评估人员也应尽可能亲临现场,切忌偏听偏信。记者毛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