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邀公众参与立法 "黑尾巴"(2)
2013年10月29日 09:53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共同关注:
管理须更严操作性要更强
对于具体的草案条文,代表们更多从操作层面进行了讨论,要求不够细化、标准比较模糊、处罚不够明确等成为热议话题。
“鼓励提前报废老旧机动车,这个标准的界定是按使用寿命还是按废气排放情况?要求机动车定期检验,检验后不合格收回还是降级?这些都应明确说明。”肖入峰说。
市民仇海清认为,监管机动车尾气应有牵头归口单位,强化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市民张一多建议明确接受举报单位,方便市民发现情况后能第一时间拿起电话举报。省机动车环保检控中心的田国粮认为,要通过立法给予环保部门一定的执法权,允许环保部门能上路对“黑尾巴车”执法。
上海市车船污染控制协会秘书长邓知礼认为,控尾气,严格检测制度是关键,当前的检测制度相当于先污染后治理——先年检,不合格就退到维修厂,达标以后再来,而车子进厂后违规手段太多,只能临时解决问题。他建议改变检测流程,先进厂维修达到国家标准后,再去检测站复检,可以有效防止违规行为。
大多数代表期望实行更加严格的监督管理。退休职工戴千山提出,在主城区要限行或取缔摩托车和助力车,有代表提出向北京、上海学习,对汽车实行限购、限行。
【编辑:宋亚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