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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重拳治环评作假 取消8家环评机构资质

2013年11月07日 09:17 来源:国际金融报 参与互动(0)

  11月6日,《国际金融报》记者从中国环境保护部官网获悉,环境保护部近日“重拳出击”,通报了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人员处理意见,对存在违法行为的34家环评机构分别予以取消资质、限期整改、警告等处分。与此同时,限期整改的24家环评机构在整改期间不得承担环评工作。

  中国CCVI价值指数首席研究员崔新生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国家对于环境保护问题惩处力度的加强,一方面是由于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生活环境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则是来源于国际方面压力,让中国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力度必须不断加强。

  34家取消资质

  根据环保部当日通报,拟取消8家环评机构资质;26家环评机构被限期整改和警告;58名环评技术人员分别予以注销环评工程师登记、撤销环评岗位证书和通报批评。

  环保部相关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被限期整改的环评机构,多是因为疏于管理,把关不严等问题。“有些环评机构,存在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差和弄虚作假的情况,必须给予严厉的处分。”记者还了解到,某些环评机构借用外单位人员作为环评专职人员,超越资质范围从业,甚至出借资质。

  环保部通报中明确指出,拟对山西运环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河北洁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川区环境科学研究所、重庆市润谷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州高新区苏新环境科研技术中心、玉林市环保科学研究所、青岛大学8家环评机构予以取消资质,并将依法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其中,因在抽查中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人员材料,或环评专职技术人员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未及时报告等原因,辽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山东省煤田地质规划勘察研究院、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东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苏州新视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6家环评机构被环境保护部责令限期整改12个月。

  记者尝试联系上述要求整改的环评机构,然而截至发稿,这些企业均无人接听。

  值得一提的是,通告中指出,河北洁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刘素梅、同济大学陆志波等58名环评技术人员,由于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环评工程师登记或环评岗位证书或超范围主持编制环评文件等原因,环保部这些环评技术人员分别处以注销登记、撤销环评岗位证书和通报批评。

  必须抓源头

  业内人士认为,从环保部此次通报中可以看出,国家对于环境保护治理力度在不断加强。“不只是企业,一些环评机构也成为国家大力整改的对象。”

  一位不具名的环保学者告诉记者,之前环保部出台的政策,多是关注的国有或者相应的民营企业,对于环境评测机构一直未有明确规定和标准,这些机构“水分”也很多。“但是由于近几年国家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特别是大气污染方面——雾霾天气严重影响了国民的生活质量。国家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如今环保部对违反规定的评测机构进行整改,可谓‘动了真格’。”

  在崔新生看来,整改这些评测机构,清理不合规定的环评技术人员是必须的,但是国家更应该在环境保护标准和执法力度上下点力气。

  “如果不找到源头,环境问题就无法切实有效地解决。所以,在规范粗放式的生产经营,紧抓节能减排的同时,还需要出台相应的环境保护标准。如何算是违反规定?违反规定后会遭遇到怎样的处罚?”崔新生认为,只有我们国家拥有了完整的惩处机制,才能在出现环境问题的时候,对一系列问题做出快速明确的惩罚。

  除了评测机构,一些高污染企业无疑成为环境治理中的“困难户”,比如钢铁企业,他们可能是当地的一些纳税大户,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地人的就业问题,如果要对他们进行整改?确实很难。

  崔新生认为,这个问题也是国家在治理环境问题中需要面对和解决的,“这个时候,就要有‘壮士断腕’的气魄,立足于可持续发展观,当然这也考验着地方政府的执政理念和地方企业的经营理念。而且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是一个宏观系统的工程,需要每一个人的参与。”

  与此同时,环保部还要求各地鼓励社会监督,支持实名举报环评机构违法行为,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并及时认真核实举报内容,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上报上级环保部门。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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