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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雾霾来袭市民如何健康出行 监测方案或明年出台(3)

2013年11月07日 09:41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4名区级领导治污减霾不力被约谈

  昨日,市环保局局长张印寿受市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汇报了西安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2013年,市级财政共投入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2.24亿元,并争取中省资金主要用于燃煤锅炉拆改、有机废气污染治理、燃煤锅炉除尘、脱硝、油气回收、黄标车淘汰等项目。

  市考核办还将大气污染治理目标列为年度综合考核重要内容。近期,市纪检监察系统对治污减霾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给予行政处分6人,诫勉谈话11人,撤职1人,约谈区级领导4 人。

  为从源头上减排,西安市已全面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二氧化硫消减总量提前三年完成了“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氮氧化物消减比例位居全省最高。

  在狠抓燃煤烟气污染治理方面,2013年,全市拆除563台燃煤锅炉,2. 7万户蜂窝煤居民用户改用了清洁能源。此外,在全市范围内除集中供热设施外,不予审批新建燃煤锅炉项目;严格新建餐饮单位的审批,确保使用清洁能源和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设施。

  强制报废老旧车应有相应标准及鼓励政策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大气污染防治形势非常严峻。目前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已不能为治理雾霾污染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亟须修订。在昨日召开的执法座谈会上,西安市相关部门还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提出了建议意见。

  截至今年9月底,西安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170万辆,年增长量连续四年超过20万辆,机动车尾气排放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西安市有关部门提出,强制报废、淘汰老旧车辆缺乏相应的强制标准及鼓励政策,造成工作进展较慢。

  到2015年,预计全市煤炭需求量将达到2369万吨,按目前排放水平,煤炭燃烧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还将持续增加。对此,建议从立法的层面提出改善能源结构的目标要求。

  建议建立固定的省级协调机构,并形成相关管理机制,组织协调并督促各城市加强联防联控,同步治理大气污染。同时,应进一步加大排污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明确企业从新建、运行到排污申报登记、监测、信息公开等全过程管理中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细化法律责任,加大对机动车污染、燃煤设施污染、扬尘污染等行为的惩处力度,明确对违法排污行为增补一些强制性措施要求。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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