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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底前环保重点城市要全部建成PM2.5监测点

2013年11月07日 14:22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参与互动(0)

  冬天来了,应对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各地纷纷采取措施加强对空气质量的监测。记者6日从环保部获悉,目前,我国共114个城市668个点位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到今年底,将有161个城市884个点位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正在构建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统一布局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各级环保部门要确保于2013年底前在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全部建成PM2.5监测点,尽快按照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前启动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

  2013年1月1日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496个点位开展监测并对外发布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和细颗粒物等6项基本项目的实时监测数据和AQI指数等信息。

  同年1月,环保部启动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工作。截至10月1日,87个地级城市(388个点位)中包头、鄂尔多斯、延安等40个城市共172个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监测点位已开展监测,并在本地相关网站或媒体,以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网站发布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和细颗粒物等6项基本项目的实时监测数据和AQI指数等信息。

  同时,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措施,确保监测数据质量:实行城市站数据点对点传输,实时向国家传输监测数据,并实时对外发布;支持总站建设远程在线质控,通过国控网远程质控平台对国控城市站运行和维护、校零校标、监测设备参数进行无缝隙监督,并实现远程质控,年底前可以完成建设任务;制定和完善相关监测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和出台了《空气质量监测站运行和质控技术规范》等一系列技术规范,强化空气质量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实现交叉检查、飞行检查常态化,对国控城市站运行质量和数据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干预、篡改和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将按照“大气十条”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对所在城市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影响的,将实施区域限批。(新华社记者顾瑞珍)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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