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太原对重污染企业实行限产 以改善市区大气质量

2013年11月22日 11:10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日前从山西省太原市环保部门了解到,太原市政府决定,采暖期主城区重污染企业必须限产20%,以有效降低污染排放负荷,进一步改善冬季市区大气环境质量。

  被限产的工业企业包括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山西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矸石电厂、太原刚玉东山热电有限公司、山西双良鼎新水泥有限公司7家企业。由于有些企业还承担着集中供热的任务,太原市明确要求这些企业在保障供热的前提下,减少发电负荷20%。

  太原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组织市、区两级环境监察队伍,每日对限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限产措施落实到位,推进市区采暖期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据了解,进入冬季以来,太原市未出现重污染天气。11月1日~17日,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6天,优良率达35.3%。

  为应对冬季采暖期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太原市在全省率先编制出台了《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涉及限产的企业81家、停产的企业288家。《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当出现红色预警(出现一个严重污染天)时,除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必需的供热、发电等企业和机械加工、食品加工企业外,其余所有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全部停产。(记者高岗栓太原报道 

【编辑:史建磊】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