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地热资源管理办法下月起施行 可社会投资勘查
2013年12月10日 16:42 来源:济南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今天从市政府了解到,《济南市地热资源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市明确规定,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有序开发”的原则,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在具体操作方面,济南明确,地热资源勘查可以由政府出资,也可以由社会投资。其中,如果是由社会投资,则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方式,取得地热资源探矿权。其中,开采政府出资勘查的地热资源,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方式取得地热资源采矿权。而由社会投资勘查的地热资源,探矿权人可优先取得采矿权。(记者 王彬)
【编辑:史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