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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环境违法行为被媒体关注曝光将约谈

2013年12月20日 10:02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从即日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环境保护约谈办法(试行)》发布实施,七类环境违法行为将被约谈。

    这七类环境违法行为包括:在行政辖区内,环境保护政策及环境规划落实较差,总量控制指标未完成的;主体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执行不力,触犯生态红线的;当地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不科学决策、履责不力或监管不到位的。工业园区不认真落实环评、“三同时”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未依法取得环保审批手续而擅自开工建设、投产的违法行为;被上级环保部门挂牌督办、限批、限期整改的;被中央、自治区级新闻媒介关注、曝光的;发生重大环境纠纷、重大环境信访事项、久拖不决,对区域环境和周围居民造成或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等。 记者潘从武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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