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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起草大气污染防治细则 机动车污染防治在列

2013年12月20日 17:1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18日晚,生态山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济南召开,烟台在内的17市与省政府签订责任书。19日,记者从烟台市环保局获悉,目前该局已经起草了《烟台市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一期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并提报了烟台市政府,不久,这一细则将会下发实施。

  烟台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7月份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烟台为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起草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

  《烟台市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一期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涉及污染物排放综合治理、机动车污染防治、调整产业结构、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四个方面。

  污染物排放综合治理包括大幅削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粉尘等排放总量,扩大污染燃料禁燃区房屋,全面淘汰分散燃煤设施。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主要通过鼓励措施推广新能源汽车,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快推进高污染机动车淘汰。调整产业机构,优化空间格局和工业布局方面,烟台将严格产业和环境准入,限批高污染项目。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方面,烟台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我们已经把《烟台市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一期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提报市政府,近期有望下发。”烟台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这一细则进一步分解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细化了政策措施,用于协调解决影响空气质量的突出环境问题。不仅如此,烟台的“蓝天白云”实施方案在原来的基础上也将目标任务期限提前了,一些环保方面的监管也将更加严厉。(记者 李娜)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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