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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官方公布限号信息相左 专家:政府不能先打折扣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2月24日 09:25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从本月20号开始,雾霾又杀回了"京津冀"地区。为此,多地先后启动了预警应急响应。但就在启动预警应急举措时,却出现了一些麻烦。从22号晚上7点22分,到深夜11点22分之间四个小时内,不少天津市民得到了两条完全不同的预警提示信息。

  第一条来自天津市环保局网站和其官方微博@天津环保,内容是22号-25号天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范围是210-330,经市政府批准,发布Ⅲ级重污染天气预警。而其对应的Ⅲ级响应强制性措施,明确要求从23号零点起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限行。

  但随后来自天津市交管局的信息通知,限号措施暂不执行,这时已临近深夜。两边都是"权威"发布,信息却完全不同,这让不少天津市民犯了"嘀咕",究竟该听谁的?重污染预警应急信息应该如何发布?不同之间信息打架,公众该怎么办?

  天津市民:说限号吗,也没有一个时间差,给大家一个反应的时间。

  对于不少天津市民来说,这个问题从22日晚间开始就一直没能得到答案。就此,记者昨天致电天津市环保局、交管局等相关部门,几经转折,天津市委宣传部向中国之声发来一份回应。其中提到,按照规定,天津在达到重污染级别时,会由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按照规定,确实会在发布信息发布的第二天零时起,在限行区域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依法实施处罚。但因为22日是首次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措施,考虑到广大驾驶员调整出行安排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天津在这次信号管理采取提示、劝阻措施,暂不处罚。

  记者查阅天津市环保监测中心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就在预警信息发布的第二天,也就是23日早晨天津的空气质量指数已经达到300以上,属严重污染,启动应急响应理所应当。有市民表示,如果检测到确实存在重污染风险,那就应当执行有效措施消减污染。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做的,是将限行措施通知到市民,而非暂不限行。

  天津市民:谁有车,有尾号3或者8,你就发短信可以通知啊,交管局你说不管群发也好还有什么也好,说了限就是应该限制,不能说了不算啊,那不行啊。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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