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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回应首次雾霾应急限行:依然限行不罚款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2月24日 10:0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原标题:天津回应首次雾霾应急“限行”:限,但不罚

  导读:天津环保部门22日晚7时发布消息称,因未来几天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将根据预案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政策,但当晚天津交管部门却回应暂不执行。23日下午天津交管部门正式表态,限行政策依然施行。因首次实施,限行管理将采取提示、劝阻措施,暂不处罚。

  12月22日晚,天津市环保局官方微博“@天津环保发布”发出预警信息:“经预测,12月22日至25日,我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是210-330。并经市政府批准发布Ⅲ级(黄色)重污染天气预警,这是天津市首次启动《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该微博所附的长微博中,详细说明Ⅲ级响应的强制性措施,包括“从23日零时起按照日期末尾数确定限行尾号,如23号限行3和8号组(含临时号牌和02式个性化号牌),次日起按照号组顺序依次限行。”

  该条微博经其他政务微博转发,天津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的官方微博“天津发布”转发后评论:“请大家关注!”

  该条微博引来网友吐槽,认为通知得晚,太仓促。“我汽车尾号是8,如果按照这个规定得限行。可这政策是晚上7点多才在微博上公布的,我压根儿不知道啊,如果扣分罚款我该怎么办?”天津市民王彤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

  几个小时后,关于“限行”的消息又出现逆转。

  22日22时09分,“@人民网天津视窗”发布消息称,天津市公安局宣传部门对环保部门发布的“预警”表示不知情。

  当日23时22分,“@天津交通广播官方微博”发出“明天不限号”的紧急通知,“据交管局最新消息,限号工作暂不执行。由于网上有明天开始限号的信息,所以特在此公告,请大家以此为准。”

  消息又引发网友新一轮吐槽,认为两个部门政令相左,闹了个乌龙。另有网友存疑:消息发布前部门之间难道不协调?

  昨日下午,北京青年报记者致电天津市环保局,该局宣教科工作人员称,预警及启动应急预案由天津市政府批准,22日晚,环保部门微博发布了天津市全市范围的预警信息及应采取的预案,应急预案涉及到的相关措施,是由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据上述工作人员的介绍及《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天津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程序大概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环保局,由环保局长任主任,环保、气象等部门根据监测到的天气污染情况,“会诊”后做出判断并上报给天津市政府,天津市市政府批准后,将预警信息及采取的应急预案通过新闻媒体等多个渠道告知公众,应急预案涉及到多个部门,各部门各司其职,如机动车尾号限行则由交管部门来制定。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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