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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4.8亿元纠纷原告撤诉 对利润无重大影响

2013年12月25日 09:21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12月24日,山东钢铁公告称,公司收到法院签发的民事裁定书,在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诉常熟市天铭物资有限公司、常熟天铭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陈雪明、龚妹芳、山东钢铁、山东钢铁济南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民生银行南京分行于12月19日向江苏高院提出撤诉申请。经法院审查,准许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撤回起诉。该案涉案金额为48050万元。山东钢铁称,因该案已申请撤诉并获准许,并由原告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负担案件受理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无重大影响。

  市场人士指出,近年来,受行业产能过剩影响,市场竞争激烈。原有的钢铁经销商订货热情下降,钢铁生产企业的销售任务越来越重。为有效降低企业库存,在钢铁价格还算平稳甚至有所回升的情况下,为经销商与银行签订此类担保协议,可提高企业销售份额。但在钢铁行情低迷时,钢铁生产企业为经销商提供银行担保的风险将会明显增加。(刘兴龙)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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