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壳围标工程老板串通招投标牟利获刑
2014年01月07日 10:5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 记者徐伟 为保障民生工程的建设质量,主管单位原本想采取招标方式选择有资质的优秀企业承建,然而被告人张某竟找来3家建筑公司串通投标。近日,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以串通招投标罪对被告人张某和王某判处相应刑罚。
2012年年底,被告人张某得知垫江一污水修理厂工程将招标后,由于自身无参与投标资质,便找来被告人王某的公司“借壳围标”。同时还找来两家建筑公司一起参与投标,2012年12月31日工程开标后,被告人王某所在的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484万元。此后,张某和王某又以同样方式参与了另外3个工程投标,累计中标金额近3000万元。
【编辑:宋亚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