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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气污染防治细则将出台 处罚不设封顶额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1月20日 07:37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北京大气污染防治细则将出台 处罚不设封顶额

晨报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提问。晨报记者 王颖/摄

  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昨天举行第二场新闻发布会,主题为“审议实施法规办法”。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李小娟、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陶世欣、市环保局副局长方力回答了媒体的提问。针对大气污染条例执行细则,方力称,将尽快出台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则,保证执行过程中公开公正,每处罚一例,都会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方力表示,环保也是生产力,也是核心竞争力,要通过执法与社会监督,让“恶意排污企业”变成“过街老鼠”。

  最新措施

  将出“自由裁量权”细则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后,具体执行需要一系列细化的配套制度和标准。在回答北京晨报记者提问时,方力指出,条例中涉及的部门,包括市环保局在内,都会尽快出台相关的细则和条例,马上要解决的就是“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在这里,我可以承诺,新条例出台后,在执行过程中,尤其是处罚,一定会公开、公正。包括处罚的额度在内,每处罚一例,都要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方力说,在处罚的同时,环保局自身也在接受公众的监督。在执行过程中,要举行听证,允许被处罚企业有异议。

  所谓“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事实要件确定的情况下,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依据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自行判断行为条件、自行选择行为方式和自由做出行政决定的权力。

  用高科技监控机动车排污

  有媒体提问,条例中对于排放超标的机动车将处以300元至3000元的处罚,但面对北京540万辆的机动车,这样庞大的移动污染源如何巡查落实?

  李小娟表示,地方政府在规定相关行政处罚的时候,的确有一些地方处罚的力度还不够。李小娟说,国家层面的环境法和大气法也正在修订中。“很多处罚力度都在提升,比如‘按日计罚’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就写进去了。如果国家层面的法规实施后,北京就可以按照上位法执行。”

  方力也表示,细则出台后,不可能达到“人人叫好”的效果,但关键是要把所有的目标指向排污者。“比如,德国的公路上少有警察,也没有摄像头,前面的车闯红灯了,后面的车就会拍下来举报,这就是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监管。”方力说,针对机动车这种移动源的监测,将会使用遥感等手段,未来还会使用更加高科技的手段。

  京津冀加强信息共享

  关于今年京津冀地区联防联控工作,方力介绍说,春节后马上要开第二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联防联控的工作会议。今年,京津冀地区在交流分享治理大气污染经验的同时,还形成了互相竞争的机制。“每次各个省市到一起开会盘点自己工作的时候,我们都感受到了无形的压力和鞭策,其实这是一种良性的互帮互学机制。”

  此外,京津冀地区还要进一步加强现有的空气信息共享,要统一对重污染情况进行预测,这样预测的准确度要高于仅以北京地区空气的状况和气象条件作出的预测。同时还要加强联合执法,破除地方保护。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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