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锦实行重污染天三级预警 红色预警时停课
2014年01月20日 15:40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并实施《盘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划分为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3个等级。
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重度污染(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小于等于300)天气时,为黄色预警。要求对化工、石化、建材、火电等重污染行业实施停产停排、限产限排措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30%以上。城区禁行黄标车和重型货运等柴油车辆。停止土石方作业等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环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临时停止户外活动。
当预测连续3天及以上发生严重污染(空气质量指数大于300小于500 )天气时,为橙色预警。启动橙色应急响应后,对本地应急预案确定的企业名单,如化工、石化、建材、火电等重污染行业实施停产或限产减排措施。同时,停止城区建筑、道路工地的所有施工作业。
当预测一天及以上发生极严重污染(空气质量指数大于等于500)天气时,为红色预警。启动红色应急响应后,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实行弹性工作制,停止举办大型户外活动,缩短大型超市、商场的营业时间。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同时,要求市应急指挥部派出现场工作组赴重污染天气的县区、经济区督导工作。(记者丁冬)
【编辑:史建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