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人大代表:取消垃圾费 补贴居民购买分类垃圾袋
省人大代表吴明哲提议
垃圾处理问题一直是个难题,焚烧处理破坏环境,填埋处理浪费土地,分类处理无疑是目前处理垃圾最好的方式,不仅有利于资源最大限度的循环利用,又是衡量一个城市管理水平先进与落后、居民文明程度高与低的标志之一。
我省垃圾分类工作始于2010年,率先在海口、三亚两市启动试点工作。同时,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市县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但截至目前仍有很多市民和部门没有“垃圾需要分门别类地收集与再处理”的意识,甚至还没有成形的条令条例来严格划分垃圾分类回收的标准。因此,三亚代表团吴明哲建议,由建设、环保和再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管理办法并提供必须的回收设备,责成物业管理部门具体落实,回收资源成本,再聘用各小区物业宣传员和保洁员在社区内宣传和协助居民进行垃圾分类。尽快统一配备根据用途以绿、蓝、黄等颜色区分的垃圾桶,促使居民形成通过颜色确认垃圾类型的习惯。对可降解垃圾袋实施价格补贴,引导居民主动使用可降解垃圾袋。试行取消居民卫生费中的垃圾费项目,将费用打入居民购买的分类垃圾袋中。
为推广垃圾分类的实施,可在居住小区设立“可回收垃圾收集日”、公示“社区可回收垃圾收集便民服务电话”,调动街道、居委会、物业公司、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环卫企业等单位的力量,宣传和发动居民按照垃圾分类的具体要求,“定时、定点、定种类”专项回收可利用的垃圾资源。
针对当前城市生活垃圾中电子垃圾日趋增加的情况,代表建议政府要公布明确的回收办法,建立相应的销纳体系。对不可变卖或低交易价格可回收物,要以政府投资为主,建立回收再利用渠道。尽快制定改变市、区两级环卫作业队伍传统垃圾混合收集运输方式的实施办法,建立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垃圾作业模式。通过行政许可,规范垃圾收运服务主体,扶持和发展具有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的收运主体参与垃圾分类收运,逐步建立规范有序、适度竞争、监管有效的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