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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遭遇哪些困境?

2014年03月11日 16:50 来源:中国环境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记者李军

  面对经济发展中如影随形的高消耗、高污染和资源环境约束,近年来,我国开始寻求经济增长模式的全面转型。循环经济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经济增长模式,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循环经济现状如何,发展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也成为“两会”代表委员的关注内容。

  管理机制混乱 配套政策缺乏

  “循环经济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很多地区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产业。”天津市政协主席何立峰说。但行业本身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包括政策法规不完善、财税支持产业政策不足、进口固废政策限制过严、固废回收网络混乱、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滞后以及园区建设缺乏统一标准等。

  何立峰表示,我国已经出台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但与之配套的法规体系、技术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产品标准等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并影响了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和市场运营的规范化。

  ”循环经济行业管理存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等11个部委多头管理的现象,导致‘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现象。”何立峰说。

  在财税政策方面,按照相关规定,从2011年起,再生资源回收的货物源头是居民、拾荒员、非经营单位的机关团体及小规模废品收购站等,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资源再利用单位没有进项税可以抵扣,企业销售再生资源产品需要全额上缴17%的增值税,而回收企业经营利润率不足8%。如此,企业要么倒闭,要么逃税,造成行业混乱。

  “虽然有关部门于2011年8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完善了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政策,但所征即退额度比例过低,范围过窄,仍不利于再生资源企业发展。”何立峰说。

  何立峰认为,我国在进口固废政策限制过严也影响了循环经济发展。他告诉记者,2006年,OECD修订了可供出口用于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名录,共分70类。目前,印度、智利、秘鲁等国都允许进口全部70类;泰国、菲律宾、白俄罗斯等国只限制其中的1~3类的进口;就连资源丰富的俄罗斯也将其中的63类认定为可以进口。但资源比较缺乏的我国,却只允许进口 20类,其他50类均当成“洋垃圾”挡在国门之外。

  另外,我国固体废物回收网络混乱,规模化发展面临着原料难以维持供应的问题。回收体系建设普遍缺乏科学规划,回收市场混乱,回收队伍零散、竞争无序,目前近90%的收购人员和组织无照经营,没有任何环保设施。

  据何立峰介绍,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滞后也成为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瓶颈。我国废旧商品

  回收拆解利用的总体技术水平落后,资源化利用程度低,二次污染现象严重。

  在循环经济园区建设上,目前也缺乏统一标准。何立峰说,由于循环经济是一项新兴产业和长期性、公益性事业,在培育和发展的过程中,前期投入较大;在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环保公用设施、提升污染防治水平、优化园区投资环境上需要制定规范化标准和科学化布局。

  如何从顶层设计加以推动?

  对于循环经济发展,致公党中央建议成立“国家循环经济发展委员会”作为综合协调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推进循环经济建设领导。修订完善《循环经济促进法》,适时出台《循环经济法》,通过立法从国家层面给予循环经济应有的法律地位。

  何立峰还建议,要对扶持循环经济的财税体制进行改革和政策创新。他表示,应以循环经济国家级经开区为试点,对园区实行稳定、可持续的税收扶植政策,给予区内回收企业增值税率优惠;同时,发挥增值税的链条税作用。

  何立峰表示,应扩大再生资源进口种类,建议将资源利用价值高,国外货源又比较充足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轮胎、废塑料瓶等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列入废物进口目录。在循环经济国家级经开区“先行先试”,加大监管力度,引导规范利用。

  他建议完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培养发展户分类、村(社区)收集、街镇集中运输、市县统一处理的体系。“可以试点建设京津冀城市群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园区集中处理的机制,为我国回收体系的建立做出示范。”

  何立峰还建议,建立国家循环经济政策试验区,将我国目前在规模上、设施上、管理上具备一定条件的、以循环经济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经开区作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试验区”,研究制定政策、技术、管理、产业等方面的建设发展标准,并在试验区内先行先试。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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