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信建投深陷超日债泥潭

2014年03月14日 09:3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11超日债”的违约,打破了宣告“中国式”刚性兑付的最为核心的领域———公募债务的“零违约”被正式打破,同时也将该只债券的上市保荐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ST超日的持续督导人———中信建投证券 卷 入 了 漩 涡 。 此 前 , 投 资 者 将 包 括 中 信 建投、深交所以及上海超日公司告上法庭。

  3月11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公 告 , 将 于3月26日 召 开 “11超 日 债 ”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就逾期付息对超日太阳提起民事诉讼、处置“11超日债”担保物用于付息,以及授权受托管理人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参与超日太阳整顿、和解、重 组 或 者 破 产 的 法 律 程 序 等 重 大 事 项 。 此 次“11超日债”持有人会议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

  “碧海金沙(3月26日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海涵路6号碧海金沙)很多上海人都不知道在哪里,这个地方就在上海的海边,跨一脚就离开上海了。”代理数位“11超日债”持有人向深圳市中院提起诉讼的甘国龙律师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此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交通极为不便。这位律师表示,中信建投同时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债券上市的保荐人,其担任的多重角色明显存在利益冲突。

  甘国龙告诉记者,2013年10月,其代理三位投资者向深圳市中院提起诉讼,起诉深交所、中信建投证券以及上海超日公司,一个月后,深圳中院予以立案并发出开庭传票,原定于2014年1月20日开庭审理,然而到了2013年12月,深圳中院又发了一个裁定,称深交所同意债券上市行为与债民没有直接利益关系,此案不属于受理范围内,因此予以驳回。2014年1月7日,律师将此案上诉至广东高院,但广东高院联系了深圳中院,截至目前,深圳中院仍然未将本案的材料移交至广东高院,因此无法启动相关程序。

  甘国龙表示,当时11超日债想要拿到A A的评级,但是许多评级公司不愿意给它做,因此拖了很久,后来才由鹏元资信出具了A A评级。“当年光伏在欧洲和美国已经大肆双反的情况下,全行业已经面临亏损,谁能给他A A的评级?鹏元资信的警示函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他表示,作为上市保荐机构,中信建投明知11超日债不具备上市条件仍然向深交所递交相关材料并且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上海超日的发行行为。中信建投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上市保荐人以及*ST超日的持续督导人,过错十分严重。

  此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通报称,鹏元资信在对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进行信用等级评级的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超日太阳的经营环境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未及时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二是未按约定在超日太阳2011年年报公布一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三是 在 评 级 过 程 中 未 遵 循 已 报 备 的 信 用 评 级 方法;四是业务档案中未留存经营环境分析、债券募集说明书等原始资料。根据《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监局对鹏元资信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责令限期整改。

  中信建投证券则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辩解称,该案早在2013年底就被深圳中院一审裁定驳回起诉,并称截至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发来的二审上诉材料。自2012年底超日太阳出现流动性危机以后,中信建投高度重视此事件,全面梳理“11超日债”发行、上市的整个过程,认为其已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不存在违规、欺诈发行。

  *ST超日3月4日晚间公告称,“11超日债”本期利息将无法于原定付息日2014年3月7日按期全额支付,仅能够按期支付共计人民币400万元。至此,“11超日债”正式宣告违约,并成为国内首例违约债券。

  公告显示,*ST超日于2012年3月7日发行的“11超日债”至2014年3月6日将期满两年,第二期利息原定付息日为2014年3月7日 , 利 息 金 额 共 计 人 民 币8 9 8 0万 元 , 每 手“11超日债”(面值1000元)应派发利息为人民币:89 .80元。该债券的发行规模为10亿元,票面利率为8 .98%,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信建投。*ST超日说,鉴于公司目前仅落实付息资金共计400万元,因此将于付息日就每手“11超日债”派发利息:4 .00元。也就是说,付息比例仅为4 .5%。至此,“11超日债”正式成为国内首例违约的债券。这同时也宣告“中国式”刚性兑付的最为核心的领域———公募债务的“零违约”被正式打破。

  “11超日债”于2012年3月7日发行,发行规模为10亿元,由于信用评级为A A,票面利率高达8 .98%,债券存续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1月31日,*ST超日发布业绩修正公告,预计2011年全年净利润为7715 .27万元-14328 .36万元,同比下滑35%-65%;2月28日,*ST超日发布业绩快报,2011年全年净利润为8347万元,同比下滑62 .13%;3月5日,“11超日债”发布债券募集说明书;3月9日,“11超日债”发行完毕;4月17日,*ST超日再度大幅 向 下 修 正 业 绩 至 亏 损5 8 5 3万 元 , 下 滑126 .55%。

【编辑:宋亚芬】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